保姆上岗4个月内,以父亲重病需要医治为由,向雇主汪某及其女儿缪某借钱27次,累计金额达22万余元。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犯诈骗罪,被青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9年11月,30多岁的周某通过招聘网站找到了一份家政保姆的工作,上岗后,周某尽心尽力完成雇主汪某家的家务活儿,还和60多岁的汪某培养了“深厚”感情,经常亲切地称汪某为“外婆”。得到汪某信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向汪某借钱。
原来,在2017年,周某通过朋友介绍,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之后便陆续欠下了数百万元的赌债,这些年一直在还从亲戚和小额贷款APP借的钱。周某在汪某家上岗前,已经欠下了20多万元的赌债。周某见汪某为人善良好说话,又生活富裕,自己平常买菜也经常从汪某那里拿钱,便编造了父亲重病需要医治的谎言,还从网上下载了几张父亲住院的照片,博取汪某的同情。此后,周某先后向汪某借钱近27次,多次单笔金额上万。
周某还以“预支工资”为由,短期内多次问缪某要钱,缪某便产生了怀疑,回家后和母亲表达了想要辞退周某的意思,一问才知道,原来周某也向母亲借过大量钱款,于是报警。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周某在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明知自己并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编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等虚假理由,累计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此钱款由被告人周某用于偿还赌债及挥霍。
检察官指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