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型相同就可以互相输血吗?
错!输血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ABO血型系统跟输血关系最为密切,但临床上在输血前除鉴定ABO血型外,还要进行抗体筛查检测,并且根据凝集反应原理,将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液做交叉配血实验,在体外确证两者其他红细胞血型系统也相容,方可进行输血以确保输血安全。在输注血浆、机采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品时可以相同血型互输,因为它们当中不含红细胞,无凝集原。
其实,这个误区在公众认识里非常普遍,都认为血型相同就可以互相输血,大众对输血的认识还是有待提高的。
输血是指将血液通过静脉输注给患者的一种治疗方法,输血的治疗作用除了在大量失血时用以补给血量、维持血容量、提供血压,作为抗休克和防止出血性休克的措施外,还可供给具有携氧能力的红细胞,以纠正因红细胞减少或其携氧能力降低所导致的急性缺氧症;同时,还可补充各种凝血因子,以纠正某些患者的血液凝固障碍。
问题是,失血就应该补血?也是错误的!失血补血也是一种错误的传统观念。毋庸置疑,输血是临床的一种急救措施,人体若大量失血(占全身血量的1/3以上)可导致休克,但对失血量少于800毫升的患者可考虑免去输血。因为一个50公斤体重成人全身约4000毫升血液,其中约4/5(3200毫升)血液在外周血管中参与人体的血液循环,其余800毫升血液暂时存在于肝脾等“贮血库”中以备急需时(如运动和出血)再进入血循环以维持对器官与组织供氧的稳定性。
因此,对失血少于800毫升的成人或失血少于全身血容量20%的儿童一般不考虑输血,而是主要输注适量晶体盐溶液以恢复血容量,保持血液循环的正常运行。临床对失血大于血容量20%的患者,才考虑给其输血。对失血患者的抢救似乎首先应该输注红细胞,实则也不然,恰当的治疗应是先输注晶体溶液。输液可把机体血管床充盈起来,水到渠成,接着再给患者输注红细胞,保证血液对重要器官与组织进行供氧,达到缓解由缺氧所造成的休克等症状与体征的目的。
还有一个非常普遍的误解,认为O型血是万能血,这也是错的。“O型血是万能血”的陈旧观念应该摒弃了。因为O型红细胞上没有A、B抗原,所以O型红细胞可以在主侧配型相合时,给A、B、AB型的患者输注。但是,O型血的血浆中含有抗A抗体和抗B抗体,如果将含有O型血浆的红细胞制剂输入A、B、AB型患者的体内,将引起不同程度的免疫性溶血性输血不良反应。
免疫性溶血性输血反应表现为这些症状:皮肤反青、四肢麻木、全身发抖、胸闷、腰疼、心跳加速、血压下降,严重时甚至死亡。因此,非紧急情况下,输血时必须注意血型的选择。
如今,马路上的献血车很多。大家可不要认为献的血可以直接给患者用,事实上,医院用血都是由血站统一采集并调配,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是不能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献血前的初筛和献血后的检测都是对安全用血的保障,既包括对乙肝、丙肝病毒和转氨酶的检测等,也包括对血型的分型。
最后,再来一条“冷知识”:对于结了婚、但尚未生小孩的夫妻来说,是不可以相互输血的,不然,会影响到未来宝宝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