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组织考试作弊一案并当庭宣判。
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发布作弊广告 12名考生“报名”
被告人何某豪为江津区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19年高考前期,被告人何某豪在百度贴吧中,以2000元至4000元左右每科的价格,发布“助攻考试”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不久后,广东省、山东省、贵州省等地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
何某豪要求各考生向其提供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在某社交平台上将上述考生拉入其创建的“助攻考试”群。随后,何某豪在群里组织学习如何将手机带入考场,以及破解信号屏蔽的方法。
2019年5月,何某豪通过网络联系到成绩较好的江西某大学学生聂某武,通过请其帮忙解题,试探其答题能力。在确认聂某武能够“胜任”答题工作后,便约定在高考期间由聂某武负责解题,何某豪以最低4000元的价格向其支付报酬。
分工协作实施作弊 3人被查获
2019年6月7日、8日,全国高考期间,考生通过藏在裤腰带、放置考场厕所、提前放入考场座位等方式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中,考生用手机拍摄试题,并传给何某豪。何某豪伙同其同学彭某林整理好各考生的试题发送给聂某武。聂某武逐一解题后,将答案再传回给何某豪,最后由何某豪将试题答案通过聊天群、彩信等方式发回考生。
6月8日,理综考试期间,被告人何某豪、聂某武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其2人与彭某林先后在大学寝室内被抓捕归案。经查,何某豪累计收取考生费用10200元,被告人聂某武分得900元,被告人彭某林分得100元。3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对参与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案发后,被告人何某豪及其家人已上缴全部赃款。
法院审判: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江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高考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何某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聂某武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辽宁高考首次引入AI技术 对考场违规行为进行判断
为预防、打击考试作弊,近年来各地也在对高考等各类国家考试不断强化监考和考点的技术保障。
今年高考,辽宁率先引入AI防止作弊系统进考场,对疑似违规考生进行检测判断。
辽宁省招考办数据部副部长刘健介绍,这套系统通过考场视频文件中每个考生的动态特征和静态特征,结合人工智能算法,综合判断这个考生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检测出考生的疑似违规行为,考务工作人员再对系统检测出来的疑似违规行为进一步甄别判断,有效提高了疑似违规行为的检出率。
工信部:排查不明信号,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高考作弊行为7日,工信部发文,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力开展2020年全国高考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试作弊工作。
高考期间全力做好无线电信号监测工作,固定监测站监测和移动监测站巡查相互配合,对不明信号立即进行排查,对疑似作弊信号立即研判并加以识别,确认后予以阻断,会同公安、考务部门依法查处考试作弊行为,加大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引导广大考生诚信应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
综合中国青年报、上游新闻、人民法院报、中国新闻网、工信部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