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连续第5年实施统一方案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普惠性政策,符合今年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部按统一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性;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倾斜调整主要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70岁以上高龄人员予以照顾,体现对过去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退休人员、高龄退休人员的重点关怀。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区有147.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自治区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