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一次聚会后,与曹女士有十几年交情的朋友小刘,悄悄告诉她手边有个项目是否考虑一下。
问及详情,小刘解释说当下疫情疫情爆发,之后口罩和手套等需求一定很大,刚好自己认识生产口罩和手套的工厂,如果大家一起投资,盈利肯定很可观。当晚,曹女士咨询了几个朋友,建议她先确定具体客户再投资。曹女士便问小刘,得知其正在洽谈附近某大型制药厂,后期肯定会需要大量口罩。曹女士对该项目仍有所顾虑,小刘表示自己跟工厂打过交道,之前运作采购项目赚过钱,曹女士就放下心来与小刘合作投资。
1月13日至3月初,通过微信及支付宝,以订金、货款、补货款等多种名目,小刘陆续让曹女士转账共计97万余元人民币。因她并未与小刘签合同,期间曹女士心中越来越没底,小刘便安抚她因疫情不便见面,后期可以到上海见面签合同。距离两人商量好签合同的前两天,小刘突然不回消息不接电话。曹女士和朋友到小刘所谓的工厂确认,发现并无此事,意识到自己被骗,曹女士遂报警。接报民警经过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于4月14日晚在重庆某地抓获刘某。
到案后的刘某对自己虚构通过某工厂生产口罩及手套,骗取曹某钱款共计9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经侦查发现,2020年3月到4月期间,刘某谎称自己在上海经营药厂,虚构了借款做生意并可分红的事实,骗取另一姐妹205万元。两名姐妹被骗钱款共计302万余元,都被刘某用来投入赌博网站账户挥霍一空。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投资赚钱、合伙创业等一定要审慎入“坑”,前期合作谈判事宜理清晰,不要盲目转帐,做好实地考察论证,中期关注每笔资金流动使用情况等,切不可用所谓的“交情”为个人经济损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