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同比减征港口建设费2.45亿元-LMLPHP

2020年3月3日,李克强总理宣布阶段性减免港口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阶段性减免政策,将有效促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海运经济稳中向好。

上海海事局迅速落实,第一时间暂停国外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的开票及缴费工作,紧急升级软件系统,切实把阶段性减免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由于减免政策的可追溯性,部分货主缴纳了“应免未免”的港口建设费,此费用应当及时退付。经排查,待退港口建设费369万余元,票据8170张,涉及1400多义务缴费人。

当前仍值疫情期间,为提高退付效率、减少接触频率,上海海事局积极开展网上退付实践,于4月17日在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港口建设费海事退付系统”,并于同日发布退费通知。截至4月底,上海海事局完成第一批港口建设费退付6560票,合计金额346.36万元,占应退付总额的93.9%。

截至4月底,包括退付和减免费用在内,上海港同比减征港口建设费约2.45亿元,同比减征53.7%。上海海事局将继续做好阶段性减免港口建设费工作,积极推动国家稳定外贸政策落到实处。

05-07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