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图小利,一男子利用超市监控死角,盗窃白酒20余瓶。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蔡某某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一超市员工在理货中发现,自己负责区域内某品牌白酒销量不错,于是向超市负责人提议进货时多进一些。而该负责人查看超市售卖记录时发现,这款白酒相关的出售记录并不多,心中纳闷的她猜想可能是员工疏忽。为保持正常经营,该负责人又进了一批该品牌精酿白酒,同时也留了心眼,提醒员工仔细记好账。
2020年1月20日,该超市负责人发现这批新进白酒数量上又少了一些。此时,她注意到这批白酒平时摆放的货架正处于监控死角,于是将剩下的白酒挪到监控摄像头前,并在每瓶酒上贴上了防盗贴。
2020年2月3日,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来超市购物,当其经过出口检测门时,防盗警报突然响起,保安见状立马上前将其拦了下来。打开该男子的购物袋发现,里面竟藏着好几瓶还未结账白酒,男子被当场逮了个正着。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手法娴熟”地将白酒小心翼翼放进口袋。当天,被告人蔡某某被警方抓获,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蔡某某自2019年12月中旬开始经常“光顾”这间超市,每次趁别人不注意,从货架上盗窃某品牌瓶装白酒,由于该版酒瓶子较小,他便顺势将其放进口袋,装作若无其事带出超市。至2020年2月案发,已窃得20余瓶白酒。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蔡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