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平台注册虚假共享单车用户、虚构共享单车“红包车”位置等方式,骗取红包奖励、邀请新用户奖励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邓某某提起公诉。
据悉,不少共享单车公司推出了“红包车”业务,即对于停放在一个地方满72小时的自行车设置红包属性,只要开锁激活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即可获得1-3元不等的红包奖励。
2016年,被告人邓某某和妻子李某某(另处)都没有固定工作,两人就注册了多个账号,每天在街头寻找“红包车”并通过骑行获取奖励,一天能赚60多元。
由于“红包车”奖励获取难度逐渐增大,邓某某夫妻二人便开始寻觅更便捷的获取办法。2019年6月起,邓某某通过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虚假共享单车账户,让李某某在家专门用几个手机找“红包车”,自己到现场寻找,再通过虚拟定位软件修改“红包车”位置,使得系统误以为邓某某已达成骑行、定点停放等奖励条件,从而获得红包奖励。为提高效率,邓某某夫妻二人通过软件同时登陆多个共享单车账户,一次性操作多辆“红包车”实现虚假位移。
另外,在共享单车公司推出邀请新用户可获得红包奖励的活动时,邓某某通过此前获得的多个虚假共享账号完成邀请注册,从而骗取奖励。
除此之外,邓某某还利用共享助力电单车可以远程开关锁的便利,通过虚拟定位找到外省市“红包车”,骗取助力车红包。
2019年11月左右,共享单车公司发现有大量“红包”支付到相对集中的几个账户内,同时这些“红包”产生、获取、提现的时间也相对集中。经过调查,他们发现这些账号存在故意制造批量单车闲置,在不开锁的情况下产生位移并获取红包的情况,遂报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至案发前邓某某共计骗得共享单车“红包车奖励”、“邀新奖励”15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于近日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