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稳定和气温的逐渐升高,市民吃饭聚餐、喝酒宵夜的频率越来越高。涉酒驾车违法行为也随之开始上升,有司机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其中还有驾校教练车等营运类车辆驾驶员。
对此,浦东警方持续开展严查严整,5月1日以来,已查获酒后驾驶49起、醉酒驾驶6起,另对1名营运类车辆驾驶人的驾照依法予以吊销。
4月28日1时30分许,本市某驾校教练朱某在朋友处午餐饮酒后,驾驶教练车回到浦东万祥镇万和路某小区住所,期间与小区内物业施工人员发生纠纷。属地浦东公安分局万祥派出所接到报警到场后,发现朱某身上有酒气,遂将其口头传唤其至派出所调查。后经酒精检测,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5月8日,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第九十一条四款之规定,依法对朱某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其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另朱某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而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