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网站10月15日发表新闻公报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今日(十月十五日)强烈反对美国国务卿于十月十四日(美国时间)根据所谓香港自治法案而发表的报告。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美国近月愈来愈明目张胆地干预香港事务,包括以人权、民主和自治为借口通过一系列法律、发出行政命令,以及对我们的官员实施‘制裁’。对美国当局发表报告,当中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毫无根据和不负责任的指控,我们予以强烈谴责。”
特区政府针对美国的干预已多次重申其坚定立场,包括在七月十五日及八月八日发出的新闻稿。
“我们绝不认同报告中旨在抹黑及妖魔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的评论。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国家安全一向以来属于中央事权。作为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制定《香港国安法》属合宪、合法,对在香港贯彻‘一国两制’而言是及时及必须的。”
“报告指称香港的高度自治及自由被侵蚀,但恰恰相反,自《香港国安法》落实以来,香港社会恢复平稳,国家安全在特区得到保障,市民可再依法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美国当局不可以无视的事实。”
发言人亦驳斥报告对本港执法机关作出毫无理据的质疑。
“香港是法治的社会,执法机关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任何被捕人士均有在我们独立的法院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而且只会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才会被定罪。”
对美国威胁对金融机构和特区政府官员实施“制裁”,发言人认为是美国霸权主义的又一例子。
“美国的所谓‘制裁’对香港的金融机构不具法律效力。我们的金融机构及金融体系整体坚韧稳健,即使面对美国的无理施压仍会继续正常及畅顺运作。我们促请美国以负责任的态度,避免采取有可能损害国际金融体系利益的措施。”
“行政长官与其他被美国针对的官员已明确表示无惧任何威吓,他们会继续无畏无惧地在香港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我们全力支持我国对美方采取的反制措施,并会全面配合执行。面对美国单方面采取的措施,我们亦会透过不同途径维护香港的利益。”
特区政府九月正式向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强烈反对美国有关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如果美国拒绝撤回有关规定,双边讨论亦未能达致满意结果,特区政府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向美国采取行动。就此,香港特区驻世界贸易组织常设代表在十月十三日(瑞士时间)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上清楚表达了香港的立场。
回应传媒查询有关美国国务卿近日就12名香港居民在内地被拘捕一事发表的言论,发言人表示美国国务卿公然漠视基本事实。
“该12名人士是通缉犯,在香港涉嫌干犯多宗严重罪行。他们并没有留在香港面对法律责任,反之选择以不合法方法离开香港,逃避法律责任。我们对美国国务卿表示他们没有犯罪感到惊讶。”
在12名逃犯当中,10人分别因涉嫌制造或管有爆炸品、纵火、串谋伤人、暴动、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严重罪行被警方起诉,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另外一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刑事罪行条例》、有关无牌管有弹药罪,被警方拘捕后获准保释,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境,须向警方报到。另一人因涉嫌制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缉。该12名香港通缉犯是因偷越边境被内地执法部门依法拘捕。
“在香港,无人可以凌驾法律,任何人都要为其违法行为负责。特区政府不会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同样地,我们亦再次促请美国停止干预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