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汇报了2019年度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量与分布情况、资产构成情况、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教育、卫生健康、科技及文化体育等行业资产情况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720.71亿元,负债总额2,140.19亿元,净资产8,580.52亿元。报告汇报了近年来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本市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创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路径,做好推进重大改革配套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保障政府履职能力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能力。
报告强调,今后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探索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有效路径;坚持信息化先行,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迎难而上,进一步聚焦解决资产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协同合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合力。按照 “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