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知名网站域名主体、网站名称?明年1月起,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商业混淆-LMLPHP

对标世界一流营商环境,上海的建设步速正在加快。在今天(27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上海人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当前的复杂环境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有其重要意义。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说,“条例在起草环节征询了许多互联网企业的意见,包括腾讯、阿里等一批企业”。近年来,网络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新形势、新特点。

比如,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获取其他经营者的网络数据,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对其他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的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条件。丁伟表示,上述行为是在调研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们普遍反映的问题,因此在条例中予以明确规制。

对商业混淆行为的进一步细化是该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条例第八条明确,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被认定为商业混淆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彭文皓表示,这是顺应了互联网时代的新趋势、新变化。

彭文皓说,接下来要加强能力建设、落实执法工作。一方面,加强线上线下监管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发现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热点问题,聚焦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开展执法行动。

10-27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