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支付宝付款却跳转到“家政加”弹窗?“双11”期间法院48小时作出裁定-LMLPHP

消费者选择“支付宝”进行付款操作,不料界面却跳转到“家政加”的选择弹窗,这让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很“光火”:不仅合作伙伴发来投诉,用户付款失败的同时,也对支付宝App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质疑,特别正值“双十一”大促,怎么办?

11月11日下午,在收到支付宝公司申请后48小时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责令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设置相同URL Scheme的方式对支付宝App正常跳转进行干扰的行为。该案系涉及App唤醒策略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新类型案件。

软件跳转遭干扰,支付宝紧急申请诉前禁令

选择支付宝付款却跳转到“家政加”弹窗?“双11”期间法院48小时作出裁定-LMLPHP

11月9日,支付宝公司紧急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支付宝公司称,其系“支付宝”App的主要经营者,对“支付宝”App的流量利益和商誉等享有合法的竞争利益。为增加用户访问量,斑马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家政加”App中,设置了与“支付宝”App唤醒策略一致的URL Scheme。

所谓URL Scheme,是iOS系统应用开发者常用的技术开发协议,主要功能在于识别特定应用软件,以实现各项应用之间的顺利跳转。

支付宝公司认为,其在业内早已将“alipays://”或者“alipay://”公示作为“支付宝”APP的URL Scheme,以方便各类应用软件识别。被申请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将“alipay://”设置为“家政加”APP的URL Scheme,使得正常消费后选择结算方式打开“支付宝”App进行付款操作的用户被引导跳转至“家政加”App。

目前,已有合作伙伴向支付宝公司提出投诉,用户亦对“支付宝”App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产生质疑。斑马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支付宝”App的正常功能,也影响了支付宝公司与客户间业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令支付宝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双十一”时期,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因当前正处于“双十一”时期,在收到支付宝公司提出的申请后,上海浦东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开展审查。

案件审判长、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庭长徐俊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申请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是否会导致利益显著失衡;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被申请人斑马公司实施的相关行为,阻碍了“支付宝”App在iOS系统内的正常跳转,严重干扰“支付宝”App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减损了支付宝公司提供支付服务本应获取的运营收益,损害了支付宝公司的流量利益。斑马公司应当知道URL Scheme技术原理和设置效果,却将自己“家政加”App的URL Scheme同样定义为“alipay://”,该行为缺乏正当性。

在历年“双十一”大促活动期间,“支付宝”App均产生了极为可观的订单数量。故在此期间,因“家政加”App对“支付宝”App正常支付功能进行干扰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将被放大。

此外,支付宝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本身并不会实质影响“家政加”App的正常运营。

斑马公司的涉案行为还将导致相关用户无法使用“支付宝”App完成支付,降低了用户进行电商交易的便捷性,并对用户就支付渠道自主选择的权利进行了不当限制。因此,对斑马公司就涉案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不仅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利于保障用户利益并增进整体社会福祉。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上述裁定。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

11-1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