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国企”外衣,打着“加工黄金”旗号,不到一年时间,犯罪嫌疑人向上游黄金企业收购黄金约17吨,采用票货分离(黄金被提前转卖或回收)的方式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无真实业务、交易情况下,为十余家下游企业虚开品名为“合金电解铜”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6亿余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周某、谢某、黄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8年,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表哥找到他,说是替朋友侯某(另案处理)问问他有没有“国企资源”,希望可以借助国企招牌合作黄金加工“合金电解铜”的业务。周某想起自己之前在北京做生意时曾结识的某国企领导,遂向该领导介绍了这项业务。
该领导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后,觉得该业务有利可图,并希望由周某具体负责。2019年2月,在该领导授意下,周某来到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责黄金加工成“合金电解铜”业务。
在这项生意中,周某并不是“主角”。购买黄金的资金由侯某背后的团伙负责解决,侯某在找好上下游相关企业后在微信上联系周某,并让周某将公司公章交到侯某团伙所在公司签单。在组织上下游企业签约运作的同时,侯某承诺开完发票后将给周某共计23万元“好处费”。在利益驱使下,周某决定铤而走险,接受侯某所介绍的业务模式。
在侯某及背后团伙的组织介绍下,周某利用该公司国企的身份,先后向上游企业购买黄金近15吨(价税合计42亿余元)及电解铜约133吨,采用票货分离的方式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虚构委托加工合同、出入库单的方式,制造出黄金和电解铜经“加工”成为“合金电解铜”的假象。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为十余家下游企业虚开品名为“合金电解铜”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2亿余元,其中税额5亿余元。被虚开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经下游企业再次洗票,被虚开为品名“电解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次下游的几十家企业购买、认证。
2019年6月,经手了数十亿元合同的周某害怕卷入更多祸端,决定辞职回老家。但该公司“虚开巨额发票”之路仍然在继续。同年12月,由中间人黄某介绍,该公司法律顾问谢某如法炮制,以公司名义陆续采购黄金近2吨,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亿余元。
2020年6月,闵行区经侦支队结合税务异常数据和楼宇排查后发现,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间,位于本区的某国企公司主营业务由粮食购销新增为销售“电解铜”、“合金电解铜”等金属产品,累计销售金额40亿余元,且购销、委托加工业务均在外地,真实性无法核实,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闵行公安分局对该公司立案侦查,由此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