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村乡农技中心原主任施善新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问题
施善新于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担任新村乡农技中心主任期间,在审核辖区内三个专业合作社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材料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申请材料,致使国家专项补贴资金蒙受较大损失。2020年6月,施善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竖新镇响哃村党支部书记丁利兴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问题。
2017年间,竖新镇响哃村某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农家大院,竖新镇响哃村党支部书记丁利兴发现上述情况后,仅对该合作社的负责人进行口头劝阻,在合作社负责人未听取劝阻意见后,未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2019年7月,丁利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中兴镇城管中队中队长杨越峰等人不担当、不负责问题。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在中兴镇北兴村某村民违法搭建过程中,中兴镇城管中队敷衍处理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搭建问题,并与中兴镇村建所相互推诿,不担当、不作为。中兴镇城管中队中队长杨越峰、执法人员沙海岭和黄黎明,中兴镇村建所副所长陆华对此事负有责任。2019年9月,杨越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沙海岭和黄黎明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陆华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