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截至目前,浙江省共打掉涉“两卡”黑灰产团伙240个,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3890人,查获银行卡13318张、手机卡18万余张、对公账户2003个、营业执照2100张、U盾2176个。
为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今年10月11日,金华兰溪警方接到市民何某报案,称其在某贷款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后,当晚便接到电话问其是否需要贷款,通话结束,何某添加对方提供的“客服专员”微信,“客服专员”以开通会员、收取手续费等名义,多次要求何某往指定银行账户转账汇款,共计损失2万余元。
11月5日,金华兰溪警方在河南许昌抓获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资金结算的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缴获银行卡87张,作案POS机20台,串并全国案件百余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该团伙成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兰溪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警方通过该洗钱团伙,继续深挖线索,成功锁定躲在境外实施诈骗的嫌疑人。
透过本案,侦查员发现参与洗钱的人群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本案10名犯罪嫌疑人都为90后,96 年以后的犯罪嫌疑人达8人;此外,今年以来我局抓获的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年龄在90年以后的占比高达68%,犯罪的‘年轻化’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兰溪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使“青少年”了解”新鲜“事物更为便利,但“青少年”自制力相对薄弱,在“好奇心”和利益驱使下很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特别90后、00后,千万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一旦出售、出租、出借就有可能会给自己今后的生活带来重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据了解,11月13日,浙江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联席办召开“断卡”行动推进会,并印发《浙江省“断卡”行动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断卡”行动工作相关责任单位任务清单》,结合浙江省实际全面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浙江对全省开展重点县域排名,省联席办每月对浙江省涉案手机卡、银行卡的重点县域进行梳理,实行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目前已对问题突出的1个县域红牌警告,7个县域黄牌警告。”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在打击“两卡”犯罪行动中,发现涉及行业内部的问题,绝不姑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机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刑事查处15名运营商“内鬼”,停业整顿40个运营商营业网点,吊销20个银行网点相关业务资格。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开办、出租、出借、出售“两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同时依据人民银行261号、85号文及《浙江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和高风险号码管理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将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不良信用用户名单,并实施相关惩戒措施。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这将影响一生的征信,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