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2日举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相关考生须知、防疫提示:11月28日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上海地区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播出。详见↓
一、考生须知
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2.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英语四级考试9:00开考;英语六级考试15:00开考。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上海地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播出(采用校园广播统一播放的,以学校通知频率为准)。考生务必根据学校要求携带配有耳机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参加考试,并调试好收音机的频率和音量。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
5.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考试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6.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
二、防疫提示
1.11月28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