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今年首次邀请公民来旁听。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让《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这部涵盖养老服务方方面面的法规更接地气、更贴民生。
在老龄化程度超35%的上海,制定一部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将为上海走出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大城养老”之路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在2016年审议通过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基础上,条例草案更注重“老有所养”。 15章、108条的丰富内容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等各个养老场景,并以健全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为目标。
为被迫“数字化”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渠道
“信息化时代正在把我们老年人都抛弃。”在电子化、网络化的当下,习惯传统生活方式的老年人们发现自己屡屡“碰壁”。有人说,要给这些被迫“数字化”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渠道。
市人大代表屠涵英在审议时发现,条例草案针对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设一条。条例草案明确,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并根据老年人的习惯,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相应的便利。
“简单来说,就是鼓励人们在使用智能技术的同时,也尽可能保留传统方式。” 屠涵英解释说,保留纸质文件、人工服务等都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她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未来能结合条例草案内容形成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有效举措。
建立薪酬等级体系,让养老护理员“进得来、留得住”
在审议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成为在场市人大代表、旁听公民的关注焦点——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养老护理员人数约为7万名。到2022年,需求数量或将达到8至9万人。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上海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升。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18.1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5.2%。
今年5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形成职业化薪酬等级体系。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序列”。在综合考虑工作年限、技能等级等因素后,合理制定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设立养老护理员基本工资分级指导标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予以落实。
同时,条例草案还明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在执业准入、注册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这个规定特别好,直接指向了当下养老服务实践过程中的痛点。”市人大代表朱爱琴在审议中表示,老年护理领域的医护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其主要瓶颈就在于受限于工作性质,缺乏大型医院科研临床实践等方面力量支撑。她希望,未来相关政府部门能积极研究制定更多政策来鼓励更多医护人才进入老年护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