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表决通过,鼓励更多家庭农场种出产业好“钱景”-LMLPHP

秋收时节,松江区泖港镇腰泾村,家庭农场主李春风格外忙碌。不过今天,像他一样的新农人们迎来了一大利好消息——《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部旨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条例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已在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方面探索多年。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之下,更多家庭农场实现了从“卖稻谷”到“卖大米”的转变。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家庭农场4347户,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4110户,户均水稻种植面积144.6亩,总面积59.4亩,占到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一半。

《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表决通过,鼓励更多家庭农场种出产业好“钱景”-LMLPHP

经过多年发展,家庭农场在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李春风也发现,“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普遍偏大,经营土地规模与劳动生产力不相适应”。为此,他建议完善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包括健全家庭农场档案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提高政策扶持精准性。

李春风的想法被写入了条例之中,并成为一项基础性制度。条例明确,对家庭农场实行名录管理。条例指出,“家庭农场可以按照规定纳入名录库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也可以根据经营情况退出名录库”。为保证公开透明,家庭农场名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更新。

条例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同样来自一线新农人。让崇明区长兴村农户黄利忠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想法竟然真的被写入了条例之中。此前,在村委干部上门听取意见时,他提出,自家经营的水稻种植家庭农场时常面临“农用设施无处安放”的问题。为此,条例明确,“对家庭农场用于仓储、晾晒、冷藏保鲜、农机放置、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用地给予统筹支持和合理安排”。

在保障设施用地之外,条例还针对家庭农场主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普遍需求,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譬如,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家庭农场特点的授信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职业培训制度等。

在此前的实地调研、访谈中,还有不少相关部门反映,家庭农场出产的农产品中,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品牌依然不多。为此,有代表建议,可以走“抱团发展”之路,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条例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与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11-27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