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3日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另,“郭文思减刑案”所涉相关人员行贿案,公职人员受贿案、徇私舞弊减刑案也将开庭审理。
来源: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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