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电费开销大,餐馆老板靠“偷电”三年省下8万元,结果……

2019-05-24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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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简单的操作为何能帮助一家餐馆在三年之内省下8万元?原来,他们是在“偷电”!

某餐馆老板为赚取更多利润,伙同他人通过改装电表的方式让电表计费缓慢,以达到少交电费的目的。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田壮、老李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田壮早年间在青浦区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中餐馆,起初餐馆经营得有声有色。三年前,餐馆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一年到头利润微薄。眼看门庭日渐冷落,一张“修改电表,节省电费”的小广告进入了他的视线,田壮心动了。餐馆每年支付的电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夏天开空调时每个月光电费就能达到一万多元。田壮随即拨通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老李在一家燃气公司工作,早年间也做过电工,常常帮人修电表、修电器。自那时起,他就掌握了“偷电”的本领,偶尔会帮人改造电表节省电费,每次收取三四百元的劳务费。

2016年5月,老李为田壮的餐馆改装了电表,并向他索要1800元。两人的秘密交易就此结束,从此再无联系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3月,供电公司发现了田壮餐馆的电费收取情况存在异常。后有关部门证实了田壮餐馆的电表计量性能不合格,田壮“偷电”一事就此败露。

“三年里也就省下了8万多块钱,想想就觉得不值当,就为了这几万块钱……”田壮也对此感到十分懊悔。聪明反被聪明误,二人双双入狱。

承办检察官指出,无论以何种手段盗取何种物品,只要符合“盗窃公私财物”,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将涉嫌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周渊 俞如宇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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