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严惩“鬼子秀”!

2018-02-23信息快讯网

立法,严惩“鬼子秀”!-信息快讯网

两名男子近日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身着侵华日军军服摆拍合影的“鬼子秀”,引来了网上一片骂声和谴责。他们头戴侵华日军军帽,其中一男子手持军刀,另一人拿着带刺刀的步枪,上面绑着日本“武运长久”旗,背景是邵家山碉堡遗址,80年前惨烈的南京保卫战主战场之一。

这种拿历史开玩笑、羞辱国民情感、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行为,自然遭到了广大民众的批评和谴责。很多网友评论中表示“十分愤慨”“强烈谴责”,呼吁“这种人要抓起来”“要绳之以法”……

记得去年8月,有四名青年男子身穿仿制的二战日军军服,在上海抗战标志性建筑的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此事同样在网上引起广大网民的一致愤慨与谴责。事情过去半年多,这种身着仿制侵华日军军服的“鬼子秀”再次上演,同样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抗战遗址纪念地,恶毒亵渎烈士英灵,严重伤害国民情感。此类“鬼子秀”为何会一再上演,如何坚决遏制杜绝这类无底线无节操的丑恶行径。我们除了道德层面口诛笔伐的谴责,更要在立法的层面上明确条款、扫除盲点,以法律的名义,严厉惩处“鬼子秀”。

这并非小题大做。同样是去年8月,英国《卫报》报道说,两名中国游客在德国国民议会大厦门口行纳粹礼遭德国警方逮捕。虽然他们仅仅是为了拍照取乐在朋友圈里炫耀,这种无知的行径招来了每人缴纳500欧元保释金暂被释放。按照德国法律,他们面临的是“使用违宪组织标志罪”的指控,最高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深刻反省纳粹罪行,二战后德国立法禁止任何纳粹党的复辟,明确行纳粹礼和画纳粹标志之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德国刑法认定,行纳粹礼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徒刑,公开替希特勒辩护、颂扬纳粹思想可判处3年以下徒刑。据悉,不仅是德国,在俄国、奥地利、法国等国家,也有相关的立法规定,对纳粹二战期间的罪行公开否认、表示赞同或者进行辩解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我们有必要探讨在法律的层面上,明确相关的条款,完善相关的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更高层次的法律范畴里,明令禁止任何形式宣传、传播、颂扬德国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等反人类、反文明的标志和行为,禁止以侵略者,特别是侵华日军的形象羞辱国民、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情怀的恶劣行径。立法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可以此为契机,完善相关法律补齐法律短板。

我们要以法律的名义,对这种无知、无耻的“鬼子秀”说“不”。要在全社会营造严肃的法制氛围,任何胆敢宣传、传播、颂扬日本军国主义行为的,都是违法的,是法律严禁的。这里容不得任何的“开玩笑”,没有任何“取乐”的余地。

文:本报驻苏记者 叶志明

编辑制作: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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