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操作:借了3万5最后债滚债“还”了一套房

2018-08-28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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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偿还银行3万5千元贷款,而申请了小额贷款的徐小姐,没曾想到会被一次又一次地“套路”,最终,被小额贷款公司“忽悠”骗走了自己的住房。近日,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

2018年7月19日,满脸愁容的徐小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报案,原来,从2016年5月起,徐小姐为偿还银行3万5千元贷款,便向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借款,后被小额贷款公司数次“套路”,最终只得将自己的住房变卖。

起初,徐小姐通过业务员孙某向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8万元,并写下了20万元的借条。2个月后,由于无力偿还,孙某又将徐小姐介绍认识了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吴某帮助其“平账”。这一次,吴某诱骗徐小姐写下了一张60万元的借条,而实际只给了徐小姐18万元用于平孙某的账,并拿走了徐小姐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1个多月后,又到了徐小姐约定还款的日子,无力还款的她只得再次找到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刘某与朱某。在朱某与吴某谈妥以40万元平欠吴某公司的账之后,徐小姐向朱某与刘某借了40元,并写下了一张120万元的欠条,将房产证抵押给了朱某。

2016年10月,为了偿还债务,徐小姐不得不将自己的住房挂牌出售。在交易过程中,刘某又以避税为由,“忽悠”走了徐小姐100万元房款。

最终,拖了近两年债务的徐小姐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接报后,普陀警方立刻开展调查,在理清案情的来龙去脉后,果断出击,成功将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朱某、吴某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其余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上网追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果需要贷款,请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进行办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基准贷款4倍即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要轻易相信借贷小广告或贷款中介公司介绍,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请立即报警。

作者:何易

编辑:钱蓓 祝越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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