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独生子女假,终于要来了!

2018-11-29信息快讯网

期待已久的独生子女假,终于要来了!-信息快讯网

今天,一个强烈的信号再度传来,进一步证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或已正式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公布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独生子女每年可获20日陪护假。自2016年以来,河南、福建、广西等省(区、市)先后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独生子女享有护理假权益。今年7月底,最早出台护理假的河南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独生子女护理假从原来的“不超过二十日”改为“不少于二十日”,力度之大被不少人点赞。

期待已久的独生子女假,终于要来了!-信息快讯网

网上一张在医院陪护的照片,被大量转载。图中两张病床上分别躺着正受病痛折磨的父母双亲,之间是垂着头坐在小板凳上的儿子,他伸出双手分别握住两位白发老人的手,背影中充满了无奈。

这组白色基调的画面,用视觉的冲击映射出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独生子女,这个最幸福也最孤单的特殊群体,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在独享宠爱之后,必定要在有朝一日独自挑起奉养双亲的重担。

所谓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期,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护理假可以缓解独生子女在照顾老人和工作两难选择中的压力,也能帮助他们尽尽孝心,体现出政策背后的温暖。

无疑,“独生子女照料假”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和更进一步。此前不管是就舆论反应,还是媒体报道,对这样的制度落地,都难掩欢喜的心情——“独生子女护理假”越来越多进入地方“法眼”,说明更多地方在给予老人福利方面越来越重视,无疑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对家庭、社会、老人、孩子,都称得上是一个政策的“大红包”。不过,对于这样的美好政策,当时就有舆论不无担忧地指出,“独生子女照料假”虽然初衷美好,也不乏善意,但要最终落地实施,恐怕并非易事。

影响“独生子女照料假”有效落地的因素根本上无外乎这样两个方面:一是执行不力。目前,我国一些用工单位在总体上还处于强势地位,面对要带薪休年假还是要饭碗,很多劳动者都会无奈选择后者,劳动者缺乏对等公平的博弈机会。而这背后,则凸显出我们劳动维权执法、司法还不够有力的残酷现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有强有力的执法护航做后盾,即便资强劳弱,劳动者也会获得相应的起码带薪休假权力。但现实似乎给出了相反的答案。

二是缺乏“独生子女照料假”的合理社会分摊机制,仅靠企业个体难以承担。目前,不少企业等用工者千方百计不落实各种带薪休假,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采取的下策。这也意味着,要想确保劳动者“独生子女照料假”等带薪年假权利,不能把落实成本等都让企业一方承担,而是政府等方面要通过减税、减费等综合优惠政策和措施,创造条件、助力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年假制度。

良法还需善治。积极制定并最终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本是弘扬社会价值、鼓励子女尽孝的善事,但对相关部门、劳动者等来说,要让这一政策利好真正切实落地,好事做好,并尽快惠及尽可能多的人群,有关方面还需拿出切实的诚意,积极配套更多措施,付出更多努力,提升这一政策的执行力。比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相关劳动执法,让相关带薪休假等劳动权利保护政策尽可能不折不扣地完善;加快税收改革、简政放权等,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等,给企业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更多财力底气等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高频次出现的父母生病住院期独生子女请假照顾的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国家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一时之间,引发了独生子女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市自治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河南、广州则是在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进行了明确。专家及代表委员建议,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相关经验后可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或修法。

从山西到内蒙古,政策间隔时间之短,力度之大,令人意外。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待到时机成熟,“独生子女照料假”或将在全国推开。

一个千呼万唤的新假期,或要来了。

编辑:祝越

责任编辑:钮怿

©2014-2024 dbsq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