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违法行为

2019-01-14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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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又称医学护肤品,是指从医学的角度来解决皮肤美容问题,即由医生配伍应用的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产品,相当于中国的功效性化妆品。

近年来药妆火得一塌糊涂,但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中明确指出,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

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任荃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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