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刚开始,有人就下河电击捕鱼,结果自己也被捕了

2019-02-19信息快讯网

禁渔期刚开始,有人就下河电击捕鱼,结果自己也被捕了-信息快讯网

每年的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崇明区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进入禁渔期。然而,禁渔期刚进入第3天,就有人闲不住以“电捕鱼”的形式以身试法。2月18日,崇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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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崇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在崇明区竖新镇一河道内有人电捕鱼。竖新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在案发水域将正在采用电捕鱼方式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当场抓获,查扣电捕鱼工具1套,鲫鱼、鳊鱼等河鱼6斤。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对其电捕鱼的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黄某同时承认,他知道禁渔期的法律规定,这次违法属于明知故犯。

警方依法认定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崇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崇明地区禁渔期间,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警方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将严格依法查处。同时,呼吁市民朋友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作者:何易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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