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酒驾”遇见“碰瓷”,这结果也真是“醉”了……

2019-03-05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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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虽然酒后开车现象已得到极大遏制,但仍然有一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然而这种心理也给了其他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徐汇警方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事故双方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最终都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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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某日凌晨,在徐汇区柳州路某酒吧喝了酒的钟某,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回家。在行驶到漕宝路漕溪路路口时,突然被一辆MINI牌轿车从左后方超车时撞上。气愤的钟某下车和对方理论,没想到MINI牌轿车司机袁某一开口就称钟某喝了酒,并叫嚷着要报警。一听到对方要报警,钟某自知酒后驾车心里发虚,只得和对方私了。谈判过程中,袁某开价2万元,这让钟某难以接受。最终,由于价钱谈不拢,钟某任由袁某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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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袁某的指证下,民警对钟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37mg/100ml,属醉酒驾车。钟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供认不讳,但他同时向民警反映,袁某之前以此来敲诈自己,于是民警将事故双方移交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袁某曾以相同手段在本市其他区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据袁某交代,他长期徘徊在各类酒吧门口观察盯梢,只要那些疑似喝过酒的司机开车离开,他便驾车尾随,通过制造交通事故,以酒驾为由威胁被害人谈判,要求被害人私了进而敲诈勒索高额费用,若被害人不愿意给钱就以报警相要挟。目前,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袁某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驾驶员,不仅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严守交通法规。还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遇到“碰瓷”一定要通过警方处理,以免遭到对方讹诈,甚至人身、财物遭受更严重的损失。

作者:何易

编辑:徐梦婷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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