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动真格: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记者今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检查方式原则:采取“四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检查工作要求:
1、施工现场。落实项目经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施工中的隐患及风险点进行排摸分析,重点做好自查自纠,对于涉及企业职能部门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企业,做到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复核销号。
2、施工总包企业。备有所属建筑工地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检查专项资料。企业职能部门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齐全,依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落实项目整改和企业改进。
危大工程、装配式工程施工严格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工地和企业对查出的安全问题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做到预案、措施、责任、时限和资金 “五到位”。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严禁未经企业一级教育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认真落实进场的二级和三级教育,以及新作业人员三个月的实习带教要求。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严格依照建设法规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赶工;监理单位应督促工程相关安全责任主体做好对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工作部署:
1、建筑施工参建各方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日起至4月中旬,对所属区域建筑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
3、市安质监总站将在参建各方自查及区站检查的基础上,于4月下旬至5月初,对全市建筑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违规企业(工地)及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从严处罚,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住建委。
作者:史博臻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顾一琼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