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理应接受纠处,在法治社会,请不要乱来!

2019-04-16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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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交通违法,非但不配合执勤民警工作还拍落民警执法器材,是谁给你的“勇气”?近日,一名交通违法女子因不服从民警指挥,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并强行驶离,被黄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月4日8时许,上海黄浦公安分局半淞园派出所的民警在街面执勤中发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斜土东路近保屯路路口时,在前行方向红灯的情况下,无视地面标注的非机动车停车线,骑车闯越。见此情况,民警上前示意该骑行女子靠边停车,准备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处。可该女子非但不配合民警的工作,还在民警对其处罚时挥手拍落民警手中执法器材,欲强行驶离现场。民警见女子阻挠执法,便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谁知,这名女子不顾民警指令,将自己的电瓶车扔在道路一旁,并嚷嚷“警察凭什么不让我走……赶紧让我离开,我没钱,也不去派出所。”

就在这时,一旁围观的群众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齐齐指责该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法治社会,不要乱来!”“交通违法就该接受处罚,该罚就要罚……”群众的声声提醒与妇女将电瓶车丢在路边当街耍横的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最终,执勤民警与随后赶来的增援民警一起将该违法女子“请”进了派出所。

目前,违法人员胡某已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黄浦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其交通违法的行为也被警方另行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今年2月1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一切阻碍民警正当执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何易

编辑:陈晨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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