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女同事被开除,他不服,看看法院怎么说

2019-05-21信息快讯网

骚扰女同事被开除,他不服,看看法院怎么说-信息快讯网

“近照发张我看看”“咱们约会吧”“你在同居吗?”……因在微信上骚扰女同事,已婚男子王某被公司解雇。他不服要求赔偿被拒绝后申请仲裁,最终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等共计15000余元。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最终认定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2018年4月,王某进入某贸易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几天后,吴女士向贸易公司投送个人简历。通过查阅简历,贸易公司领导发现吴女士曾在王某的老东家某科技公司任职,遂委托王某对吴女士进行简单摸底。

然而王某并没有老老实实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是借机在微信上对吴女士进行言语骚扰,屡次被吴女士拒绝。她将王某的所作所为告知了公司领导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为此,公司领导以王某试用期内对其他人员进行骚扰等不可以接受的行为,向王某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王某于当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入职以来的工资2700余元。

王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7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工资差额等26000余元。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工资差额3800余元,其他诉请未予支持。王某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已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王某的聊天内容确实已超出与同事的交流沟通范畴,存在不当,公司以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最终,法院判处贸易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等共计约4000元。


作者: 张超 顾一琼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钮怿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4-2024 dbsq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