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一条龙 灌装贴标“要啥有啥”卖假油
在工厂集中的沪郊奉贤,制假售假犯罪手段已经日趋隐蔽,家族式的分工让知识产权犯罪形成了产业化链条。如何剥离地下工厂层层伪装的幌子,直击犯罪团伙的制假根源?昨天(8日)在奉贤区检察院,国际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主席David Koris亲自道谢,并向干警们送上上海地区唯一的一块知识产权保护特殊贡献年度牌匾,检方的“首办监督员”机制得到国际认可。
老板“反侦查”:假冒油盖亲自保管
2013年,工厂老板於某曾以“上海富久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为名在奉贤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后来,他发现出售散装油“没什么赚头”,便打起了制售假油的主意。於某先是找到了生产必须的原料——从宁波、无锡等地购进散装的润滑油作为基础油料储存在工厂的油塔里,随后找到了生产油桶和全套仿冒品牌的防伪标记的售假商。
万事俱备,公司的总经理、调油师、搬运工、司机均成了制假造假的骨干,高薪聘请的技术人员竟然可以根据不同的配方,将基础油混合、勾兑,加入廉价抗磨液等添加剂,根据客户需要,以假乱真灌装成“壳牌”、“长城”、“美孚”等多个著名品牌的润滑油对外销售。经查实,2013年5月起,於某共销售假冒“长城”、“美孚”、“壳牌”、“加德士”注册商标的润滑油56万余元。案发当日,公安机关还在柘林镇金海村一所农宅里查获於某待售的假冒“长城”、“壳牌”“美孚”液压油21桶数百公斤,以及大量油盖、标牌、防伪标签等物品。
於某明知制假违法,逃避打击、反侦查的意识很强,他把购买的假油桶和回收的旧油桶另外储存在工厂不远的另一处农宅里,平时只把假冒的油桶灌装好,而假冒品牌的标签和油桶盖则亲自保管,每天早上出货的时候,再把假冒的油桶盖和标签拿出来交给送货人员盖好贴好。有时甚至为防止在运输途中被查获,干脆将油桶盖和标签交由客户自己组装。
2014年以来,奉贤区检察院发现本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发、人数密集,且集中在知名品牌,即加大惩治力度。俞德明副检察长介绍说,该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会签纪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共建议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4件,提前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4件,办理涉及假冒润滑油案件20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5人,案值400余万元,将於某、张某等一批制售假润滑油的“上家”和毛某、吴某等一批批发销售假润滑油的经销商“下家”一起送上了法庭,斩断了本区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润滑油的利益链。
“首办监督”:检察机关破解惩治难题
2014年以来,奉贤检察院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7件104人,其中2014年办理36件61人,同比分别上升414%和771%,今年1-8月办理11件43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分工明确形成产业化链条。
案例显示,有的嫌疑人自己注册了生产公司、贸易公司等,或生产、销售自有品牌与假冒知名品牌混同,或直接生产假冒品牌,利用公司掩人耳目、逃避打击。而且从查处情况看,一些犯罪嫌疑人往往把厂房和仓库选择在奉贤、松江、浦东等郊区的农村农户中,同时产、供、销一条龙,假冒技术日益专业化、规模化,给发现、惩治带来了难度。
一直以来,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案件的定性问题上始终认定不一。对此,俞德明副检察长介绍说,在侦监部门设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首办监督员”,用“首办监督员”的首办、首责、首防破解专项治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存在的难题。 指定侦监部门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检察员担任首办监督员与公安机关以及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络员进行“点对点”对接,及时对区域内发现的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并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做好后续跟踪,实现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的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督促移送、第一时间批准逮捕“四个第一”的目标。
此外,去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办理假冒知识产权案件《一类问题通报》4份,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中的搜查、扣押程序,对取证不及时、证据收集不到位、证据标准不统一等8类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与建议。同时,针对大多数售假案件中注册商标权利人系外国公司的情况,建议强化对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保护,加强与外国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国内的分公司、代理人的联系,逐步建立起外国注册商标联系人信息库,确保案件中涉案商品鉴定结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