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居民强揽敲墙生意,打击“敲墙党”,闵行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今开庭
家里装修难免需要敲墙钻洞。有一伙人就打起了小算盘,他们勾结物业,冒充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言语威胁、阻挠滋事,强揽业主敲墙、钻洞的业务,牟取非法利益。
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等5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这伙“敲墙党”也是闵行检察院指控的该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担任主办检察官,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闵行区法院副院长朱妙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
案件回顾:
2017年7、8月,被告人何某、袁某获悉闵行区某小区即将交房并由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遂以送礼等方式约请该公司经理章某(另处),意图承揽该小区建筑垃圾短驳清运业务。
2017年10月20日,何某、袁某借用某公司的名义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何某、袁某等人为该小区提供建筑垃圾短途驳运服务。同时,章某将何某、袁某介绍给时任小区客户服务部主管的被告人李某。随后,袁某纠集被告人杨某、袁某某等人至小区借机共同从事敲墙、钻洞业务。
同年12月初,业主陆续开始装修,何某等四人即进驻小区开始垃圾短驳清运,并以此为机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通过被告人何某或袁某某驻守物业管理办公室等方式获悉业主开始装修的信息,随后何某等四人单独或结伙,采用冒充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言语威胁、阻挠滋事、恶意举报等手段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牟取非法利益。
物业主管李某明知何某等四人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且业主反映和举报强烈,仍纵容被告人冒充物业人员驻守其办公室,并提供业主装修报备信息和代为向业主发放名片等。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何某、袁某、杨某、袁某某先后强迫该小区17户业主或业主聘请的施工队接受其敲墙钻洞服务,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1万余元。
当日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闵行法院表示,将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打早打小,并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同时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打击黑恶犯罪,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本次庭审合议庭组成成员。
▲闵行检察院检察长孙静。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闵行检察院成立了由孙静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黑恶犯罪打击重点,安排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和“一案一报”,并深挖案件上下游犯罪组织,确保依法从严惩处。
本案已查证构成强迫交易的有17户,其他装修公司大多不敢为案发小区提供正常的敲墙服务,案发后多数被害人不敢到案作证,严重扰乱了所在区域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
检察院结合办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走访涉案物业公司和监管部门,研究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物业公司应严格任用公司管理人员、对外包公司加强审核等等,同时分析了职能部门监管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机关开展行业整治活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遇到哪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举报?
1、盘踞在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2、在居民小区垄断敲墙、打洞等施工业务,强行收取高额施工费用,甚至威胁敲诈业主的黑恶势力;
3、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方式非法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4、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5、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6、以古董鉴定、招工等诈骗方式为手段,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7、在娱乐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黑恶势力;
8、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9、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作者:周渊 韩笑 陈淋清
图片:周仅郁
编辑:陈晨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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