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对42名未成年人作出保护处分,这里专门教化“熊孩子”

2019-05-30信息快讯网

9个月对42名未成年人作出保护处分,这里专门教化“熊孩子”-信息快讯网

“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可以使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和预防工作被更加细化、更加有针对性,也能更大程度地使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负责人说。2018年9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共同签订上海市首份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为全市乃至全国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和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如今大半年过去了,这项约束“熊孩子”的工作开展得如何了?那些被约束的“熊孩子”又怎么样了?

今年5月30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代表、老师、校长、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走进检察院、感受检察工作,并通报了该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的情况。

缘起:6·8校园欺凌案件

2018年6月8日,一则视频在微博上流传开。嘉定区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6名学生对一位14岁中学生实施殴打,引发社会关注。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因不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送往新春学校观护基地开展教育训诫、观护帮教及行为矫治。

6.8校园欺凌案件是一个缩影——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由未成年人早期实施的不良、危害乃至犯罪行为)及虞犯少年(尚未实际触犯刑罚法律所明文规定之禁止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干预手段,未成年人罪错处罚体系亟需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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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六家职能部门签订协议

2018年9月11日,嘉定检察院与区公安、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会签《嘉定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并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配合衔接的若干意见》,“携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共护”未成年人美好明天。

保护处分对象被区分为三类: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同时,该院细化了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13项不良行为及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等9项严重不良行为,并将当前较为常见的学生逃学逃课后出入酒吧、KTV等场所的情况纳入保护处分的范畴。

14岁的小韩就因长期逃课并混迹酒吧而接受保护处分的“约束”。检察官介绍,小韩父母离异,她被判给母亲,但其母亲因吸毒被强制执行戒毒,她只能与同母异父的成年姐姐共同生活。因监护缺失,她经常逃课且时常出入酒吧,后检察机关将她安排至工读学校开展教育矫治,并找寻到其父亲、外公等家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他们加强对小韩的监护责任。

建立保护处分分级干预体系,根据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不同处置措施,例如训诫谈话、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在分级干预中,社会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便显露出来,合力将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和预防工作织成一张严密的网。针对保护处分对象的具体情况,观护基地、工读学校可以配合检察院开展观护帮教,研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动态掌握矫治对象的思想、行为、情绪波动等情况,及时开展教育训诫和心理疏导。在帮教期间,接受保护处分的未成年人除日常学习和集体生活外,定期参加公益劳动,撰写思想汇报等,多途径提升保护处分的成效。

在接受观护帮教前,打架、逃学、抽烟、喝酒这些不良行为全都出现在14岁的小雨身上,检察官初见她时,她长发遮面,垂头瞌睡,一副颓废萎靡的模样。检察机关将其送至新春学校开展保护处分,起初小雨十分抗拒,躺在地上哭闹不止。但进入新春学校后,在检察官和老师们的耐心帮教下,她很快适应了学校生活,爱上了学习阅读,并逐渐展现出开朗活泼的本性,和老师同学相处融洽。经过几个月的保护处分,小雨开始正视自己的过往错误,并努力改正,收获了实实在在的成长。在保护处分期满结业仪式上,精神饱满的小雨像是换了一个人,她说:“我很感谢检察官和校长老师们对我的帮助,今后要打起精神来,认真学习,不做坏事,也不惹爸爸妈妈生气了。”

对于保护处分对象的家庭教育和亲子沟通存在明显问题、可能影响行为矫治效果的,嘉定检察院则注重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咨询,启动亲职教育,督促法定代理人及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并努力消除亲子之间的隔阂,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进展:以多种方式保护处分42人

2018年9月至今,嘉定检察院单独或联合各签约部门共作出保护处分决定42人。其中,针对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共14人,主要涉及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行为;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共12人,主要涉及进行偷窃、吸毒等严重危害社会,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16人,主要为盗窃行为,占43.8%,其他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针对上述保护处分对象,开展训诫教育42人,开展观护帮教31人,送工读学校29人,开展心理疏导9人,并对11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

在办理罪错未成人案件的过程中,嘉定检察院不忘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在酒吧兼职、随意出入娱乐场所等现象,该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警示教育、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等针对性整改措施,获得高度重视,后文化执法、劳动执法等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网吧、KTV、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非法招录未成年人等现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王翔 童画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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