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供给结构 畅通消费链条 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汽车是重要的消费品。作为交通工具和生产资料,其大量普及和广泛应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福祉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发达国家和成熟汽车社会相比,我国在汽车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结构、消费使用环境、报废再利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围绕产品供给、更新升级、使用环境、循环利用等四方面,长短期措施相结合,着力解决抑制消费潜力释放和消费结构优化的瓶颈问题,更加注重产品供给和市场环境的平衡关系,有效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促进汽车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五个特点:
一、适应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趋势,突出技术、产品和使用模式创新,优化市场供给。
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实施方案》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紧密贴近市场发展趋势和消费需求,提出发展成本低、电池和充电技术先进、经济性和便利性结合、车电分离消费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关键技术及服务模式,将有利于提高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意愿,这些措施将与保障购买权利和不限行等支持措施一道,有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发展。同时,《实施方案》把握关键技术研发、成果应用两个环节,提出了支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和持续改进汽车节能环保性能的主攻方向及工作重点。
二、挖市场潜力、调存量结构,并营造便利放心、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消费环境,推动“量、质”齐升。
首先,针对在用车老旧产品占比较高等情况,《实施方案》从在用车结构调整和农村用车换代升级两个维度出发,鼓励通过适当方式加快淘汰高排放、运输效率不高的老旧产品,同时以更新升级来推进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的普及应用,推动汽车市场“腾笼换鸟”。其次,《实施方案》从与消费和使用息息相关的各环节出发,通过金融产品创新、营销网络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财政继续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停车设施建设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召回、三包等)等一揽子“看得见、摸得着”保障措施,营造更低成本、更加便利、更好体验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买车用车的积极性。
三、禁止各地出台新的限购规定,推动限购城市政策调整,引导解决汽车普及与交通、环保矛盾的汽车社会发展难题。
从东京、巴黎、纽约等国际大都市城市交通发展历程来看,基本都经历了由交通拥堵、排放污染严重到通行便利、出行方式多样的治理发展过程,通过综合运用完善城市规划、发展轨道交通、优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化解了这一矛盾。当前,一些地方出于缓解交通拥堵的考虑,实施了小汽车限购政策。为更好推动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让广大消费者共享汽车文明成果,《实施方案》一方面要求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同时特别针对无车家庭的用车需求,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外经验,推动地方结合实际探索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方式,构建更加公平的消费环境,为地方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四、改革有关体制机制,培育汽车消费新业态,带动“增量”市场发展。
首先,受消费使用习惯及环境等因素影响,旅居车(也称房车)在我国仍属于小众车型;皮卡受到货车进城限制影响,也极大抑制其市场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旅居车、皮卡等特色车型发展的措施,为培育特色车型消费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产业重心后移是成熟汽车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但目前,我国在二手车交易、汽车租赁、在用车改装等方面,还处于发展初期,面临一系列障碍。《实施方案》通过优化管理,为行业规范发展和兴起壮大明晰了方向,有利于激发和壮大二手车交易、汽车租赁、在用车改装等业态的市场活力和潜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五、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完善汽车产业链条,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目前,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面临较多问题,包括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车辆流入不正规渠道比重较大、回收拆解企业能力有待提高等。《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从车辆报废、回收、拆解、再利用等四个环节出发,加快完善管理体系,增强市场主体实力,提高可回收利用率,通过提升资源全生命周期使用效率,促进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循环有序发展。
总体来看,《实施方案》从全产业链角度出发,政策措施覆盖面广,指导性强,从扩大汽车消费需求、鼓励汽车消费升级着手,更加重视汽车消费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更加注重构建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当前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国内汽车市场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实施方案》出台正当其时,释放出支持市场消费的强烈信号,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汽车市场稳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对支撑我国经济平稳运行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吴松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