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老东家商业机密、假冒“经侦警察”敲诈150万,他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商场如战场,许多企业在经营中会不可避免地碰到被他人窃取商业秘密。在上海奉贤,一家公司就碰到了商业信息泄密的情况,可是窃取商业秘密的人却用盗取的信息冒充起了公安民警。
今年4月的一天中午,一名男子走进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称要报警,经警方了解,其所在的某资产管理公司于2019年3月期间被他人窃取客户资料,有人利用这些资料冒充经侦支队民警向公司客户散布谣言,说公司涉嫌诈骗,并以此要挟敲诈公司150万元。警方经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单位联系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系该公司离职员工张某所为。2019年4月16日晚,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在张某的居住地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年7月进入该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公司IT,负责日常电脑维护,数据更新以及日常采购。2018年9月开始,因与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发生矛盾,与公司原法务吕某(在逃)合谋,利用工作之便将放于公司财务室的客户资料偷偷拍摄,并非法获取了电脑中所存客户资料。2019年1月,张某辞职后,因与该公司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打了一场劳务仲裁官司,尽管拿到1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某总想搞垮公司。
2019年3月,张某伙同吕某购买了变声器、未实名登记手机SIM卡三张,拨打了该资产管理公司的客户电话,以某区经侦支队民警的名义,以资产管理投资款进入私人账户为由,称该资产管理公司有诈骗嫌疑,让客户报案以及向该资产管理公司讨回投资款,意图扰乱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根据多名客户反馈,该资产管理公司与张某使用的未实名登记的号码进行了联系。张某等人谎称是一名客户,要求该公司退回本就不存在的78万股股权款(每股3.8元,合计300万元),不给则继续实施威胁。当时该公司即将举办重要会议,怕给公司声誉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负责人同意给予现金人民币150万元息事宁人。
正准备付钱时,该公司内部倒查让张某浮出了水面。得知张某的重大嫌疑后,公司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公私钱财,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敲诈勒索罪,系犯罪未遂。2019年5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周渊 张宇华
编辑:孙华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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