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是“我家”,东西“随便拿”,有人当真了……

2019-07-21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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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是我家,东西随便拿。”是知名海派情景喜剧《老娘舅》中“阿庆”的著名台词。没想到,现实中居然有人把这句话当真的,想吃什么都从超市里“随便拿”。近日,浦东警方抓获一名频繁盗窃超市物品犯罪嫌疑人。

2019年7月6日下午,浦东公安分局周家渡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辖区内东明路上一家超市被盗。民警问起是否有嫌疑对象,报案人即超市工作人员很快回答说是一个姓孙的男性熟客,还说当天早上对方在超市内行窃时被他抓了个现行。民警见报案人独自前来,便问道孙某人在何处,报案人的回答却让人疑惑不解:“人?我放走了!”

民警进一步询问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今年55岁的孙某就在这家超市附近上班,平时经常会路过超市买点东西,一来二去便和超市的工作人员熟悉了。7月5日,报案人发现孙某把生鲜食材藏在挎包内,没有拿出来付款便离开了超市,当晚报案人特地调取监控确认孙某确实没有为这些生鲜食材付款。7月6日一早,孙某再次来到超市故技重施,这次报案人特别留意了他的举动,当场揭破了他。孙某见“东窗事发”连连求饶,还向报案人保证:“这次放过我,我回家拿钱来赔你们的损失。”报案人一时心软便答应了,结果一直等到下午也不见孙某的踪影,这才想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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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民警立即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视频,梳理发现,从5月至7月间,孙某已经在该超市内累计盗窃了数十次,其中20次有完整的监控视频。7月8日下午,民警通过前期调查、走访,顺利抓获嫌疑人孙某。

到案后,孙某交代自己从5月9日起至今,累计在该超市内盗窃猪肉、排骨、猪心、鸡爪、鸡翅等生鲜食材多达27次的犯罪事实。至于为何偷东西,孙某承认自己有些贪小便宜,偷来的东西有的他自己吃了,有的他觉得吃不掉,就在路上随手转卖给了别人,敢情真把超市当自己家了。现孙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提醒工作人员提高内部安全防范意识,不但要加强日常巡视力度,更要定期清点商品及时发现缺漏情况,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作者:何易 刘琦

编辑:祝越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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