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还是个人隐私?拍卖丁聪书信,卖家和网站赔了三万块

2019-08-24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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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晚报,已故漫画家丁聪去世已经十年,因其私人书信被拍卖,其子将拍主和平台告上了法庭。

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赵某某、拍卖平台方古城堡公司构成侵权,判定二被告赔礼道歉;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被告古城堡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拍主侵犯隐私权

孔夫子网承担连带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丁某诉称,其为丁聪、沈峻夫妇独子,二人去世后,丁某是唯一法定继承人。2016年9月,丁某发现,孔夫子网出现大量丁聪、沈峻夫妇及其家人、朋友间的私人信件以及丁聪手稿的拍卖信息,涉及到大量家庭内部的生活隐私,其中18封信件由孔夫子网昵称为“墨笺楼”的赵某某拍卖。孔夫子网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展示涉案信件,也未尽到审查义务,构成了对丁聪、沈峻及丁某本人隐私权的侵犯。

据此,丁某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信息,公开赔礼道歉;赵某某赔偿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共计90000元,孔夫子网承担连带责任;赵某某将所有涉及侵权的信件返还丁某。

被告:丁聪作为名人

隐私权需部分让渡

孔夫子网辩称,孔夫子网只是网络商品交易服务的提供者和经营者;作为平台已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此案中的书信、手稿内容不构成对丁某隐私权的侵害;丁聪作为名人其隐私权的行使要顾及社会公共利益。

赵某某辩称,涉案书信、手稿是他以合理对价购买,丁某无权主张返还,且赵某某并未侵犯丁某隐私。此外,赵某某称其实施的网上拍卖行为无侵权故意,未造成丁某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也非首位将涉案书信、手稿在市场上公布的人,不符合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赵某某认为,丁聪作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要部分让渡于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书信中一部分为丁聪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书信往来,包含家事安排、思想交流等纯属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交流,属于隐私权范畴。涉案手稿未公开发表,其内容涉及丁聪在当时历史时期的思想表达,属丁聪的隐私,应当受法律保护。

法院:与公共利益无关

私人生活应受充分保护

法院认为,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合理、审慎地利用一部分隐私,由于其用意是出于社会整体考虑,不属于侵权行为,但赵某某出售丁聪家信、手稿,完全基于营利目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丁聪作为名人的公众属性,并不导致公民权利被限制,更不等同于私人生活的完全曝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应当受到充分的保护。


来源:综合自北京青年报 北京晚报等

编辑:王磊 王晓丽

图片来源:丁聪插图选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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