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工作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30日。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互助基金待遇。
收费标准:2019学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具体标准为:分两个年龄段:0-5周岁每人每学年130元,6周岁以上每人每学年110元。
缴费方式:
1.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参保缴费,原则沿用以往的方式,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志愿者统一办理手续,出具缴费凭证、发放医疗证,并登记造册,收到的现金直接解款至区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下称“区基金办”)账户。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 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2019年度居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2019年度居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在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孤儿的缴费办法不变,按《关于下发市儿童福利院抚养孤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以及就医规定的通知》(沪儿基金办〔2011〕36号)执行。
符合范围的人员可通过付费通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缴费,具体范围如下:
1.集中参保缴费阶段:本市户籍0-3岁(指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散居儿童,2018学年参加互助基金,且2019学年缴费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变的,可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
2.学年中途申请补缴续保人员:先到所属区基金办办理申请补缴手续,经区基金办审核同意并在“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系统”(以下简称“参保系统”)登记后,于登记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过时须重新办理申请补缴手续。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简介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联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每年有220余万名0-18周岁的常住少年儿童参保。
编辑:孙欣祺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