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本然形态、历史分化与未来走向
扬弃“仁”“礼”分化,从两者自身具体化回归统一
从前面简单的概述中可以看到,儒学在形成之后,经历了绵绵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以儒学的分化为其特点。儒学分化之最实质的方面,即体现于“仁”与“礼”的不同发展方向。与之相联系,今天重新审视儒学,面对的突出问题便是如何扬弃“仁”和“礼”的分离。就儒学的演化而言:以孔孟之道为关注之点,往往侧重于“仁”的内化(心性);注重周孔之道,则趋向于肯定“仁”与“礼”的统一。扬弃“仁”和“礼”的分化,从另一角度看,也就是由孔孟之道,回到周孔之道。这一意义上的回归,意味着在更高的历史层面上达到“仁”和“礼”的统一。
新儒学代表人物:唐君毅、程兆熊、徐复观、牟宗三(从左至右)
权力、资本、技术结合易趋向广义的物化,“仁”的德性让其回归价值
回归“仁”和“礼”的统一,并非简单的历史复归,它的前提之一是“仁”和“礼”本身的具体化。就“仁”而言,其本然的价值指向在于区分人与物,由此突显人之为人的存在价值。今天,社会依然面临“人”“物”之辩,其具体内容表现为如何避免人的物化。在广义的形态下,人的物化表现为器物、权力、资本对人的限定。科技的发展,使当代社会面临着走向技术专制之虞:从日常生活到更广的社会领域,技术愈来愈影响、支配乃至控制人的知与行。权力的不适当膨胀,使人的自主性和人的权利在外在强制下趋于失落。资本的扩展,则使人成为金钱、商品的附庸。当权力、资本、技术相互结合时,人往往更容易趋向于广义的物化。以此为背景,“仁”在当代的具体化,首先便意味着通过抑制以上的物化趋向而避免对人的存在价值的漠视。
就人本身而言,“仁”的具体化过程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关注德性和能力的统一。在德性与能力的关联中,德性侧重于内在的伦理意识、主体人格,这一意义上的德性,关乎人成就自我与成就世界的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并从总的价值方向上,展现了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与德性相关的能力,则主要是表现为人在成己与成物过程中的现实力量。人不同于动物的重要之点,在于能够改变世界、改变人自身,这种改变同时表现为价值创造的过程,作为人之内在规定的能力,也就是人在价值创造层面所具有的现实力量。质言之,德性规定了能力作用的价值方向,能力则赋予德性以现实力量。德性与能力的统一,表现为自由的人格。从儒学的衍化看,走向这种自由的人格,意味着通过“仁”的具体化,避免宋明以来将“仁”主要限于伦理品格(醇儒)的单向传统。
民主、平等、权利是“礼”在当代的具体化,助推和谐与法治统一
与“仁”的具体化相关的是“礼”的具体化。“礼”的本然价值取向关乎“文”“野”之别。在宽泛意义上,“文”表现为文明的发展形态。与文明本身展开为一个历史演化过程相应,文明形态在不同时期也具有不同的内涵。今天考察“礼”的文明意蕴,显然无法离开民主、平等、权利等问题,而“礼”的具体化,也意味着在社会规范和社会体制的层面,体现民主、平等、权利等内涵,并使之在形式、程序方面获得切实的担保。
对荀子而言,“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度量分界”
在形而上之维,“礼”的上述具体化表现为当然与实然的统一。“当然”关乎价值理想,就儒学的传统而言,其内容表现为肯定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以走向合乎人性的存在为价值目标;“实然”则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现实背景,包括现实的历史需要、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等等。当然与实然的统一,意味着合乎人性与合乎现实的统一,这种统一应成为“礼”所体现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体制的具体内容。如何把普遍的价值理想和今天的历史现实加以结合,如何达到合乎人性和合乎现实的历史统一,构成了“礼”具体化的重要方面。从当代的社会发展看,一方面追求社会的正义与和谐,另一方面则努力完善民主与法治,以上二重向度,可以视为“礼”在今天走向具体化的现实内容。
“仁”“礼”统一的表现
自由人格与现实规范的相互制约
从“仁”和“礼”的关系看,两者的统一首先表现为自由人格和现实规范的统一。自由人格关乎内在的精神世界,它以真善美的交融为内容,蕴含着合理的价值发展方向与实际的价值创造能力的统一。现实规范则基于当然与实然的统一,展现了对社会生活及社会行为的普遍制约作用。自由人格体现了人的价值目的和自主性,现实规范为人的生活和行为提供了普遍的引导。走向自由人格的过程,本身包含着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在这一过程中,个体并不仅仅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外在塑造,而是处处表现出自主的选择、具体的变通、多样的回应等趋向,这种选择、变通、回应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成己过程的创造性。同样,以变革世界为指向的成物过程,也并非完全表现为预定程序的展开,无论是化本然之物为人化的存在,抑或社会领域中构建合乎人性的世界,都包含着人的内在创造性。
然而,成己与成物的过程尽管不囿于外在的程序,但又并非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方面。以成就自我而言,其含义之一是走向理想的人格形态,这里既关乎人格发展的目标(成就什么),又涉及人格成就的方式(如何成就)。从目标的确立,到实现目标的方式与途径之探索,都无法略去形式与程序的方面。较之成己,成物展开为更广意义上的实践过程,其合理性、有效性,也更难以离开形式和程序的规定。就变革自然而言,从生产、劳动过程,到科学研究活动,都包含着技术性的规程。同样,在社会领域,政治、法律、道德等活动,也需要合乎不同形式的程序。现代社会趋向于以法治扬弃人治,而法治之中,便渗入了程序的要求。成己与成物过程中的这种程序之维,首先与规范系统相联系:正是不同形式的规范或规则,赋予相关的知、行过程以程序性。自由人格诚然为成己与成物过程的创造性提供了内在的根据,然而,作为个体的内在规定,人的能力之作用如果离开了规范的制约,往往包含着导向主观化与任意化的可能。成己与成物的过程既要求以自由人格的创造趋向扬弃形式化、程序化的限定,也要求以规范的引导克服个体自主性可能蕴含的任意性、主观性。可以看到,自由人格与现实规范的相互制约,构成了“仁”与“礼”在现代走向统一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
个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统一
“仁”关乎内在精神世界,在当代,这种精神世界主要被视为个体领域;“礼”涉及现实的社会规范与体制,这种规范为公共领域中人与人的交往提供了前提。与此相联系,“仁”与“礼”之辩同时指向个体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关系。
在当代哲学中,海德格尔、德里达等主要关注于个体领域,他们或者聚焦于个体的生存,并把这种生存理解为通过烦、畏等体验而走向本真之我的过程;或者致力于将个体从逻各斯中心或理性的主导中解脱出来,由此消解社会地建构起来的意义世界。与之相对,哈贝马斯、罗尔斯等,则主要将目光投向公共领域。哈贝马斯以主体间的交往为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由此表现出以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消解主体性(subjectivity)的趋向;罗尔斯固然关注个体自由,但同时又一方面将道德人格归属于公共领域(政治领域)之外的存在形态,另一方面又强调个体品格可以由社会政治结构来塑造,由此单向度地突出了公共之域对个体的作用。
关注个体领域的海德格尔
可以看到,从区分公共领域与个体领域出发,当代哲学往往或者仅仅强调公共之域对个体的塑造而忽视了个体的内在品格、精神素质对于公共之域的作用(罗尔斯),或者在关注于个体生存的同时,将主体间的共在视为“沉沦”(海德格尔)。二者呈现为个体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如上所述,“仁”作为自由人格的体现,关乎个体领域,“礼”则涉及公共领域的交往,肯定二者的统一,既意味着让“仁”走出个体心性、由内在的精神世界引向更广的社会生活,也意味着通过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规范系统的确立,使“礼”同时制约和引导个体的精神生活。上述意义上“仁”与“礼”的统一,无疑将有助于扬弃当代哲学中个体领域与公共领域相互分离的趋向。
更加注重公共领域的哈贝马斯
社会和谐与社会正义的统一
在更内在的价值层面,“仁”与“礼”的统一进一步指向社会和谐与社会正义的关系。如前所述,除了内在精神世界,“仁”同时关乎普遍的价值原则,以肯定人的存在价值为核心,后者意味着对人的普遍关切。在传统儒学中,从“仁民爱物”,到“民胞物与”“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二程集》,仁道都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为题中之义。相对于“仁”,“礼”在体制的层面首先通过确立度量界限,对每一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作具体的规定,这种规定同时构成了正义实现的前提:从最本源的层面看,正义就在于得其应得,后者的实质意义在于对权利的尊重。
以权利的关注为核心,正义固然担保了社会的公正运行,但权利蕴含界限,并以确认个体差异为前提,前者容易导向于个体间的分离,后者则可能引向形式的平等、实质的不平等。如果仅仅注重权利,则社会便难以避免如上发展趋向。另一方面,以社会成员的凝聚、共处为关注之点,和谐固然避免了社会的分离和冲突,但在“天下一体”的形式下,个体往往易于被消融在社会共同体之中。和谐与正义内含的如上问题,使正义优先于和谐或和谐高于正义,都难以避免各自的偏向。相对于此,“仁”与“礼”本身各自渗入了个体与社会的两重向度,这种内在的两重性从本源的层面赋予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以内在的可能,后者进一步指向和谐与正义的统一,并由此为社会生活走向健全的形态提供了历史的前提。
要而言之,如何理解本然形态的儒学思想,并在更高的历史层面回到“仁”和“礼”统一的儒学原初形态,是今天需要思考的问题。作为儒学的本然形态,“仁”和“礼”的统一,需要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这一意义上的历史回归,同时表现为对当代现实处境与当代哲学问题的回应。
——童毅影选编自《儒学的本然形态、历史分化与未来走向》第三部分,大小标题另加
【目录】
【作者简介】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国际中国哲学学会会长、国际形而上学学会(ISM)主席、国际哲学学院(IIP)院士、国际中国哲学史学会(ISCP)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MIMESIS International - World Philosophies Series编委等。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第六届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哲学、中西比较哲学、伦理学、形而上学等,出版学术著作十余种,多种论著被译为英文、德文、韩文,在Indian University Press、Brill 等出版。
2015年10月,杨国荣做客第96期讲堂《谁是冯契?一位与世界对话的哲学家》
【编辑感言】
本书是杨国荣在《善的历程》一书之后,所发表的儒学研究文章集合。本书之妙在于“再思”。杨在后记中写到“相对于我自己前此的儒学研究以及学界有关儒学的不同论说,书中诸文关于儒学的论析,在二重意义上体现了对儒学的‘再思考’。”孔子也曾说,“再,斯可矣!”,再思是前一阶段思考的余韵,再思是新阶段的提升,再思是下一阶段的出发点。(童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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