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埠以来,浦西地区工商业与市政道路建设发展很快,一条浦江却阻隔着浦东浦西,限制了两岸市民的交往。《申报》不时有黄浦江上船只失事的报道出现,1877年1月3日《航船倾覆》十分典型。文云:“周浦塘口里桥头地方之老关航船,前日下午三点钟时,行至龙华相近之浦江,猝遇风潮交至,蓬脚索吹断,船竟倾覆,面上舟子四人尽数落水身死,随即被风将船打转,故搭客均无恙,不过受虚惊耳。”(上册第6页)诸如《河沿遗尸》 《轮船渡贼》《禁止乡妇渡浦报荒》等篇,也是清末与渡船相关的社会新闻。
1906年,商人彭鸿业拟创设美华小轮公司,装载搭客往来南汇新场、杜家行、周浦、上海等处,曾禀请关道函致新关税司发给船牌执照。官府来了个例行公事:“兹瑞观察以该商所设小轮沿途经过大小河港于水利究竟有无窒碍,因于昨日札饬南汇县李令查明禀覆再行核办。”(上册第37页)似乎没有下文。另一家已开办的华商大德公司,同年12月因东沟航船贪装搭客淹毙多命,浦东同乡会特开会“公议开行小轮”,要求向商务总会注册立案,希望上海、宝山两县遵照保护。(《札饬保护浦东小轮》,上册第43页)渡轮不能禁,但需要有章可循。当时黄浦江上有三类渡船。第一类“每日航船”,共十余艘,每人收钱30文,载客素无限制,叠遭不测,事故频发;第二类“义渡渡船”,大号载客20人,小号载客15人,撑驾2人,渡资每人5文,道署按月津贴,船只破旧,险象环生;第三类“双桨划船”,分淮扬两帮,船身窄小,妇女撑驾,停泊无常,载客无定,到处拥挤争揽,隐患无穷。针对以上情形,1907年8月21日浦东洋泾局董禀呈上海县署力加整顿,前两类有“船牌”渡船,分等限定载客人数,撑驾“必须选用精壮”;后一类无船牌的“双桨划船”,则筹加渡捐,限制其存在。(上册第53页)同年12月,又有南汇县令扣留开行于塘口、大团等处的丰昌小轮船牌的新闻见报,原来该轮“锅炉气管均已损坏”。(上册第62页)
经过整顿,渡船事故新闻明显减少。洋泾局董与社会舆论起了很大作用。
作者:柳和城
编辑: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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