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发表联合声明

2015-11-07信息快讯网

据新华社河内11月6日电 中国和越南6日在河内发表《中越联合声明》。

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11月5日至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巩固中越传统友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双方对两国在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感到高兴,同意加强相互交流和借鉴,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越南革新事业向前发展,为各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新活力。

双方认为,两党两国高层保持经常接触,对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双方认为,中越均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双方视对方的发展为自身发展的机遇,同意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动以下领域合作:

(一)执行好两党合作计划,深化两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党组织间交流合作。

(二)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领导经常交往,继续举办年度外交磋商。越方愿为中国在越南岘港设立总领馆提供便利。

(三)保持两军高层交往,加强两军在边防友好交流、人员培训、军事学术研究、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和军舰互访等领域交流合作。

(四)加强两国间发展战略对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构想对接。

(五)扩大科技、教育、文化、旅游、新闻等领域合作。

实施好河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项目,加紧制定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推进云屯-芒街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继续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作用,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北仑河口自由航行区航行协定》和《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瀑布旅游资源协定》。

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双方宣布于2015年12月中旬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海上实地作业,认为这是双方开展海上合作的重要开端。

双方同意共同管控好海上分歧,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推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维护中越关系大局以及南海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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