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耳聋患者耳外机被扣谁之过

2015-11-24信息快讯网

 

■本报通讯员 陈卫锋 记者 顾一琼

人工耳蜗,是先天性耳聋患者琦琦(化名)“聆听”世界的唯一渠道。可由于父母离婚,她的爸爸为了泄愤,拒不交出女儿的人工耳蜗耳外机。一年多时间里,没有耳外机,孩子生活在无声的世界中……浦东法院少年庭的法官打开了离异父母的心结,也让琦琦重新听到了爱的声音。

琦琦今年10岁,刚出生不久被诊断患有先天性耳聋,唯一的办法是向耳内植入人工耳蜗。十几万元的费用,对琦琦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所幸在国家专项资助下,琦琦受赠免费植入了人工耳蜗。可在她4岁时,父亲杨某和母亲薛某离婚,家庭破碎了。

一开始,琦琦跟爸爸生活。到了上学年龄,杨先生没有将她送到聋哑学校,而是送进了一家以接收智障生为主的辅读学校。薛某对此很不满,双方变更了抚养协议,琦琦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但杨某只支付了前三个月的抚养费,还扣留了女儿的人工耳蜗耳外机。

薛某多次讨要未果,居委会、警方也上门做工作,都无功而返。薛某也曾想过重新买一个耳外机,但国家补贴只能申请一次,5万元的费用让无业的她一筹莫展。

一年半时间里,琦琦无法开展言语训练,严重影响到康复、学习和生活。无奈之下,薛某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杨某归还耳外机,并增加抚养费。

这是一起特殊的监护侵权案件,侵害的内容并非家暴也非遗弃,而是侵占了琦琦的专属物品——人工耳蜗耳外机。对他人而言,这件物品没有价值,可对琦琦来说意义非常,尽快返还是对她权益最大的保护。

浦东法院少年庭法官夏燕华分析案情后,确立了“想方设法寻求最佳救济,有条不紊进行调判准备,争分夺秒解决孩子所需”的办案思路。

可是第一次庭审结束,杨某一家情绪激动,拒不归还。

夏燕华没有放弃,她一方面积极感化,一方面另辟蹊径。

走访中她了解到,升级耳外机花费的1.2万元是杨某父亲出的。这让她意识到,从法律层面厘清设备归属权是办案的关键。她查找国家扶持政策,走访市聋儿康复中心,查询资助档案,确认耳外机自负部分钱款尽管是琦琦祖父支付,但应视为赠予,所有权仍归琦琦,把它归还是法定义务。

第二次开庭,夏燕华抓住时机耐心释法,以女法官特有的细腻爱心,打破了被告心中的“墙”。杨某承认,扣留耳外机,是出于对薛某的怨恨。他动情地说:“我信任你,你就做我们的中间人吧。”

在法院主持下,琦琦拿回了耳外机,其余如出生证、身份证、户口迁移等问题也得到了一揽子解决,杨某还答应每月多支付女儿抚养费。

几天后,薛某特地送上锦旗,用“秉公执法照天地,为民解忧暖人心”14个字,表达她对法院工作的深深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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