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回家过年可同居 3000以上几万人随便挑
据河南电视台近日消息,春节将至,很多大龄剩男剩女们又面临回家被逼婚,于是他们便想出了各种办法来应对,“租女友回家过年”便是其中一种办法。婚介人员表示,临近过年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业务是相当火爆,价格也是明码标价,基本上都在3000元以上。于是,电视台记者便暗访了这一市场行情:
记者来到第一家婚介所首先问:你们这有租女友回家这业务没有?婚介所工作人员表示:“有啊,咱这儿要收费的,收费是2999元,不限制时间。”她表示这个表示需要双方商量而定,根据需要在家呆的时间而定。她还表示记者可从几万人中随便挑选合适的女孩,绝对会安排跟记者般配的女孩儿。
另一家婚介所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表示这类业务每年都有,他们还有给人婚礼上当假老公,办假结婚的业务,记者要租个女友都不算个事儿。并告诉记者: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业务。他表示,他们这里至少有二三十个姑娘可供记者选择,并且被出租的女孩都是在婚介所登记找对象的正规女孩。
这家婚介所表示,记者租女孩时间是六七天的话,至少要3000-4000元,以前都是按一天1000元来算的。婚介所人员表示,被租的女孩都很漂亮,只要记者会来事,弄不好还能跟记者同居:“你想想你带女朋友回家了,晚上肯定是你们在一块住。记住,只要舍得花钱啥都好办,要是抠抠搜搜的,就搞不成了,都是年轻男女,同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关于租用时间,这家婚介所表示协议上写着7天的话,超过7天后每天要另外再交钱给婚介所;如果承租人有时提前走了,那不关婚介所的事,所以不能退钱。关于被租人可能收到的红包问题,婚介所也提前讲好了:“被租的女孩收到三四百元的话,就归女孩了,但是要收的多了,不可能全部都给女孩。”
两家婚介所共同的流程都是:交钱、看照片、选人、安排见面,并保证绝对能给记者找到合适的人选。婚介所老板说这事儿都是一次性收费,交完钱后,他们安排合适的女方见面,接下来的事情会如何发展就完全看两个人的了。而且这事儿没有规范的合同,需要的话就男女双方自己协商制定。
但是,据了解,随着近几年租男友女友回家过年的热潮不断,也出现了很多隐患,甚至是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条款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对于带有人身依附性的这类租女(男)友合同,有可能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一旦出现纠纷,这些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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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女友过年的惨痛经历:发生性关系被勒索
“电影《合约情人》你看过吧?讲的就是租女友回家见父母的故事。我也尝试了一次,可没电影里的男主角幸运。”志强一提起“租女友”的事便连连摇头。志强和租来的“女友”回家过年期间,不仅让“女友”白白收走了亲戚朋友的数千元红包,还因酒后与“女友”发生了性关系,被索要3000元。
在北京打拼了近10年的志强,决心事业没有成就就不找女朋友。然而,志强的想法却急坏了父母,志强每次回家都要面对父母亲戚一大家子人的“盘问”,大家说眼看着周围比他年纪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已经抱上了孩子,可志强的儿媳妇还没有个影子,催他赶紧找个条件相当的姑娘定下终身大事。
去年过年正赶上志强奶奶80岁的生日。“我从小由奶奶一手带大,怎么才能让奶奶高兴呢?”眼看着快到一家团聚的日子,志强买了一堆礼物,揣着攒下的积蓄准备回老家,可他知道,这些东西都不是家人最想要的礼物,因为几天前父亲又来了电话,告诉他什么都不用往家带,只要带回去一个儿媳妇就行。
志强的母亲最近身体不大好,要是看儿子的终身大事还没着落,一上火恐怕病情要恶化。志强当时一着急就撒了谎,说自己在这边已经有了女朋友。没想到父母一听大喜过望,一定要志强无论如何将姑娘带回家看看。
一个偶然的机会,志强在网络上发现,当前“被催婚族”很多会通过租“女友”回家的方式来让父母高兴。几经思考后,志强在网上发帖,将自己的QQ签名改成:“想租个女朋友!”表达了自己想租个女友回家的想法,承诺每天支付对方租金200元。没过几天,一名叫“小燕子”的女网友将志强加为好友。
志强告诉了“小燕子”想“租”女友回家过年,同时陪奶奶过生日的想法,并称往返的路费、吃住等所有费用都“包干”。“小燕子”自称23岁、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愿意扮演其女友回家。两人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志强保证不强迫“小燕子”做任何事,如果牵手、拥抱超过10次,均另外支付100元报酬。此外,两人还签订了表现默契、让父母满意等合作细节。
然而,事情却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志强的父母一眼就看中了儿子带回家的“女朋友”。除夕夜吃过年夜饭,叫过“爸、妈”,母亲就塞给了“小燕子”2000元钱作为见面礼。“小燕子”接了过来。志强说,自己当时看了干着急。
回到老家见着亲朋好友,“小燕子”表现得很“专业”,嘴巴很甜,待人接物也算周到。就是在谈到她的工作、生活细节时,常常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一会说自己是小学老师,一会又说还在学校读书;一会说老家在四川,一会又说自己是江浙人喜欢吃甜。
“她一高兴就会把先前想好的台词忘掉,听得我一身冷汗,时刻绷着根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出来帮她圆场,让我感觉比工作还紧张。”说起那几天的经历,他有些心慌。志强不能忍受的还有“小燕子”拿到红包后就忙着和邻居们打牌,对家人的态度也渐渐冷淡起来,这让原本想通过带个女友回家一尽孝心的志强,很是尴尬。
白天应付长辈累,晚上回到房间也不好过。按“合同”约定,两人住在一个房间,“小燕子”睡床,志强睡沙发。父母让志强带“小燕子”去姑姑家“走亲戚”。姑姑看到侄儿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就摆酒款待志强和女友。二人当晚就留宿在姑姑家,后来糊里糊涂地发生了性关系。
第五天,志强与“小燕子”在家人的祝福声中回到了北京。本以为此后可以相安无事,却不想“租友后遗症”一件一件接踵而来。待志强结算报酬时,“小燕子”却要他多付3000元,因为两人发生了关系。“牵手都要给钱,发生了关系当然更应该给钱。”
这让志强无法接受,因为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发生关系后的处理方法,而且发生关系也是经“小燕子”同意的。这3000元自己应该付吗?这不就是性交易吗?不过,志强最终还是支付了“小燕子”3000元。
不久后,志强又接到了叔叔和舅舅的借钱电话,原来“小燕子”在老家时,把志强说得有钱有权,引得不明实情的亲戚们纷纷上门求助,弄得志强很是为难。
“我哪有做什么生意,都是她为了哄老人们开心瞎说的,现在我都解释不清了。要是家里人知道女朋友是租来的,会气晕的。”志强无奈地摇头。
此外,最让志强预料不到的后遗症还是“交友障碍”。半年后,好不容易认识的女友无意中得知他曾“租”女友回家过年,坚决地同他分手了。女孩认为志强的人品有问题。
“以前认为这种征友方式很另类、很好玩,其实,事后仔细想想就觉得很无聊。”志强无奈地说。单身的志强下定决心,无论家里再怎么催促,一定要找一个真心相爱的女友,才带其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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