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一样的“复原乳”:监管十年 标注仍形同虚设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曾要求部分液态奶产品对其中复原乳使用情况进行包装明示,但十年过去了,该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市场上复原乳使用量一直成谜,就连进口巴氏奶也被发现违规添加复原乳。
据业内估算,目前近三成大包粉被添加到了液态奶中但未标明,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其使用量的增多也被专家认为是“杀牛倒奶”背后的隐形推手。
农业部近期颁布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再次剑指复原乳乱象,并希望建立优质乳工程提升民族奶业竞争力。
由农业部制定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于今年4月正式实施,却意外将复原乳问题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事实上,我国早在2005年就曾发文限制复原乳在巴氏奶中使用,并要求部分产品明确标注复原乳使用比例,但十年过去了,这一标准由于监管难度大、消费者误解等因素,已形同空文。
复原乳背后,是进口大包粉对国内乳业的冲击。据业内估算,进口大包粉到岸价格仅为国内鲜奶价格的一半,受利益驱动,约有30%大包粉被加工成复原乳添加至液态奶却不标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且对国内上游养殖企业造成冲击,成为“杀牛倒奶”现象背后的隐形推手。
在此背景下,业内将我国乳业的转型出路寄托于优质乳工程。而据专家介绍,新的复原乳鉴定标准正是“优质乳工程的宣言书”。
国内市场
“复原乳”标注变一纸空文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牛奶干燥成乳粉后,再添加一定的水或牛奶制成的乳液。
据参与此次鉴定标准制定的专家组介绍,由于生鲜乳、巴氏杀菌乳、超高温(UHT)灭菌乳在生产过程中糠氨酸和乳果糖变化的规律显著不同,因此修订后的标准可以据此准确鉴定复原乳。
事实上,国务院早在2005年就发布了《关于复原乳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巴氏杀菌乳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鼓励使用生鲜乳。凡是在酸牛乳、灭菌乳中使用乳粉的商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复原乳”字样及使用比例。然而十年过去,该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新京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各大商超发现,仅旺旺牛奶在罐体显著位置标出了“复原乳”字样,未见其他品牌有标注。各品牌灭菌乳、酸牛奶产品配料均显示为“生牛乳”,但仅凭肉眼观察及口感,消费者无从判断产品中是否加入了乳粉。
据王丁棉测算,2015年我国生产成品液态奶2850万吨,但生鲜奶产量却远低于此,至少有500万吨液态奶是由奶粉还原而成,折合成奶粉将近60万吨。去年我国生产及进口大包粉共计207万吨,由此计算,大包粉中约有30%添加到了成品液态奶,另有10%左右添加到了饼干、冰激凌等产品中。
谈及2005年复原乳标注规定的失败,乳业专家王丁棉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复原乳旧有标准对糠氨酸限定过低,无法准确判断产品中是否使用了还原奶。他曾带监管部门对牧场现挤牛奶进行检测,结果按照标准,生牛乳中竟然也“含有复原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