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指嘉德春拍部分展品疑似走私文物
近日,国家文物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三份调查函,指多家拍卖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经营问题。其中,将在“中国嘉德香港2016春季拍卖会”上拍的部分标的疑似为走私至港的内地出土文物。24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他指出,如果拍品出现问题,拍卖行应将其撤拍。
国家文物局官网截图。
国家文物局指多家拍卖公司涉嫌违法经营
三份调查函中颇受关注的是一份涉及中国嘉德香港2016春季拍卖会即将上拍文物的调查函。
在该函中,国家文物局表示,接举报称中国嘉德(香港)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嘉德香港2016春季拍卖会”中部分标的疑似为走私至港的内地出土文物。国家文物局要求,北京市文物局尽快向该公司的关联企业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调查了解上述文物标的的征集来源等情况,并于该拍卖会举办(5月29日)前将结果报国家文物局。
而另外两份发布在国家文物局官网上的调查函则涉及7家拍卖公司,包括上海嘉玺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嘉泰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嘉禾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敬华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这两份调查函中指出,上述7家公司或涉嫌违法拍卖出土(水)文物标的,或涉嫌未经审核违法上拍文物标的。记者注意到,两份调查函中所指涉嫌违法拍卖的文物皆已在2015年上拍。
对此,国家文物局分别要求上海市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进行调查处理,并于收到此函后3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告国家文物局。
业内人士:如果拍品出现问题,应撤拍
记者注意到,2012年,国家文物局曾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下列八类标的不得上拍:(一)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二)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三)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五)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六)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七)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24日,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
他说,拍卖行征集藏品时,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来源不明的东西。“尤其在境外,藏品传来传去。如果是走私出去的,藏家也不会告诉拍卖行。偶然出现走私、盗墓而来的文物,拍卖行防不胜防。如果(拍品)出现问题,拍卖行应将拍品撤拍。”
此外,在本次国家文物局发布的调查函中,有的拍卖公司涉嫌未经审核违法上拍文物标的。季涛指出,如果拍卖公司确实未经审核违法上拍文物标的,那么“就可能是有意逃避”。他认为,对于这种情况,拍卖公司“应该会受到处罚、追究”。
24日晚,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声明,回应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关于请调查了解中国嘉德(香港)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嘉德香港2016春季拍卖会”有关文物标的征集来源等情况的函》。声明称,嘉德在得知该函内容后高度重视,即时要求香港公司对该函提及的相关标的进行核查,做到拍卖标的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