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那些因偷食禁果而倾家荡产的明星
离婚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对于娱乐圈的明星更是如此,据不完全统计,超过3成以上的明星有过离婚史。与普通人类似,明星婚姻的破裂,婚外恋往往是头号杀手。而随着婚姻的破灭,往往还附带着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盘点娱乐圈有哪些明星因偷食禁果而倾家荡产。
罗嘉良
2008年7月,鲜有绯闻的罗嘉良办了离婚手续,与相处28年的太太方敏仪分道扬镳。2009年12月,罗嘉良内地演员方岩结婚。尽管罗嘉良声称因为双方沟通问题最终导致分手,但从罗嘉良与方岩早就相识并且方岩于2008年底离婚来看,再加上罗嘉良离婚时净身出户,将4000万左右的财产全部归前妻的做法,罗嘉良婚外恋是不争的事实。
孙兴
为了林美贞,孙兴与结发妻子离婚,好景不长的是,孙兴为了跟内地80后辣妹在一起,选择了与结婚5年的林美贞离婚,除了净身出户外,还支付高额的赡养费,而且更加可笑的是,他还曾偿付过前前妻的赡养费。两人共同经营的四家餐厅的股份,儿子孙恒一并归前妻,每个月还必须给妻子10万生活费,媒体粗算,孙兴这次“偷吃”代价是5000万台币。
焦恩俊
2009年初,焦恩俊贴出为寻找两个“失踪”的女儿而发的一篇博文引起很大关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焦恩俊满面愁容,好友则偷偷爆料,“当初离婚他是净身出户的,已经很可怜了,关于女儿的事就别再提了。”值得一提的是,焦恩俊的离婚是因为常年在内地拍戏,不甘寂寞的前妻有了外遇,随后提出离婚。更为悲惨的是,焦恩俊离婚前购置的所有物业都是写他前妻的名字。这段失败的婚姻让焦恩俊血本无归。
孙楠
买红妹为了孙楠,放弃自己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回归家庭10年;孙楠为了离婚2次的潘蔚,毅然放弃全部身家。孙楠买红妹协议离婚时,孙楠留下五处房产(含两套别墅)和3000万现金,并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12月,孙楠为争夺儿子抚养权,将前妻买红妹告上法庭。
李连杰
李连杰为了利智,选择与发妻黄秋燕离婚,前妻所生的两个女儿,则交给母亲抚养。两个女儿就读北京私立学校直到毕业,需花费数十万元,而为了补偿自己对前妻地愧疚,前妻再婚时,李连杰以两个女儿地名义送上5万元礼金,并附上豪华汽车。如此算来,花在前妻与女儿身上地,数百万不为过。对现在的李连杰来说,数百万也不过是九牛一毛,但以当时的经济水平,却算得上是天文数字了。
马琳
马琳因偷腥最终导致离婚,离婚后,两人为了财产分割闹上法庭,而张宁益更在法庭撕破脸,大爆马琳婚内出轨的证据,并向马琳讨要近千万赡养费,而马琳只得乖乖认栽。
路金波
路金波与前妻王蕾育有一女,2010年12月离婚,而路金波因为劈腿赵子琪并主动提出离婚,不得不以“净身出户”来换取自由。
吴奇隆
2009年7月,吴奇隆马舒雅因长时间聚少离多,感情由浓变淡,在云南签字离婚。从媒体的报道来看,两人婚姻破灭的根源是马舒雅背着吴奇隆与有钱的老外好上了。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在两人离婚之际,吴奇隆将名下八栋房子中的6栋过户给马舒雅,再加上100万人民币的赡养费。吴奇隆的大度固然让人产生敬意,但对于一个出轨的女人,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