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单滚滚,编剧制作播出“三国演义”
本报首席记者 王彦
我们见过许多人,听了许多资本涌动的声音,可依然不能经常与优秀的国产影视剧相逢———这是不少编剧、观察者当下的困惑。
这两天,2016年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里摩肩接踵的国际影视市场能证明,这个产业有多浩荡。以影视节作背景,影视公司、视频网站们纷纷宣布大IP改编计划,片单滚滚,但“钱”途光明未必换得来眼前清明———IP剧上线,编剧、制作方、播出平台,两两间的纷争往往斯文扫地。新老编剧们则辗转一个又一个论坛,为内容发声,召唤“诗和远方”,但“诗意”澎湃也未必换得来落地生根———好导演遇不上好灯光,粗制作辜负了好剧本,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技工为什么很缺,法律为什么很忙,这是国产影视制作中日益突出的两大疑问,其背后隐藏的都是“甲方乙方”的缺失。因为大量剧组常年游走在 《劳动法》外,横店的“熟练工”走了一茬儿又一茬儿;因为不少创作人并不总能守约,影视侵权的诉讼逐年上升。如果国产影视作品的优劣也遵循“木桶理论”,那么影视制作中最短的那块板大约就是“甲方乙方”。
大导演想办影视“蓝翔技校”,因超时工作撵走了太多“老师傅”
著名导演冯小刚有个心愿,就是联手张国立与成龙,创办一家影视“蓝翔技校”,用于培养灯光、化妆、服装、道具等中国影视业幕后制作亟需的基础专业员工。这条建议一呼百应,得到了圈内不少大导演的响应。
有大把案例能证明,影视技工确乎“小人物大功劳”。当国内观众的看片量、鉴赏力逐年提升,越来越多的普通观众开始关注起一部影视剧的“完成度”。以电视剧《于无声处》为例,它的“硬件还原”非常令人瞩目:“蛤蟆镜”、工装裤、长方形铝饭盒、竹编套暖水瓶、蓝白条长袖海军衫都在网上评选的道具“良心榜”占有一席。而电视剧《琅琊榜》更因灯光、构图、服饰美观被观众赞为品质剧,其制作方侯鸿亮的团队也由此得名“细节控”。甚至有不少人第一次因为一部电视剧而了解视觉美学中的“三分法则”与“黄金螺旋”。
可精品的总是极少数。以电视剧为例,年产12000集,却多的是“把人脸打进了光影里”、“把衣服穿错了年代”的明显漏洞。就连一些被寄予厚望的大制作剧集,也存在“主角的面孔一半在明、一半在暗”的败笔。问题来了,影视业茁壮成长了那么多年,影视技工怎能说缺就缺?
著名制作人侯鸿亮语出惊人:“在横店,我经常能耳闻目睹有剧组超时开工。为了剩余价值,一些片方不惜走在《劳动法》外,每天工作16小时。有时,灯光师或者服化道组的工作人员,连坐下吃盒饭都成了无法达成的奢望。”他坦言,“工作环境艰苦至此,但凡有一定能力的人,绝不甘于做这些不受保护的工作。久而久之,熟练工都转了行,每年涌入横店的群众演员与逃离的专业技工,数量都很惊人。”
从业人亟需补上法律一课,从改编授权期限到侵权范围有太多盲区
资深影视评论人李星文对于越来越多的影视界法律纠纷有如下感慨:“以前不会闹到这一步:合同签了就签了,合同外的买主不会用天价搞诱惑,卖方也不会惑于新诱惑。大家的心在创作上,作品是命,钱没那么重要,而钱的数量级也远没对人性‘照死了’考验。”资本本身不该成为原罪,除了把作品依然当作命与格,创作者、从业人还得补上法律一课。
于正侵权琼瑶一案,让编剧们懂得“在细节呈现上有超过50%雷同就算抄袭”。但眼下的电视剧产业,法律奔走之处又何止于“抄袭”一项。
电视剧《芈月传》火了,网剧与其同名,或称《芈月外传》《芈月新传》,算不算侵权? 陆川得到了天下霸唱的《鬼吹灯》改编权,但他把《九层妖塔》改得离题万里,这算不算侵权?《虎妈猫爸》里围绕幼小衔接、小儿教育展开家庭辩论,若来了一部《虎爸猫妈》做成镜像式人物设置,讨论的还是一样的命题,这又算不算侵权?还有,为了事先设防、事后维权,创作者们该做些什么? 除了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早报备,还有没有其他合理途径? 这些问题在影视节期间的一档法律论坛上被挨个提及。可到场的,绝大多数是法律圈内的专业人士,很少有剧目制作方乃至创作者本身。
君合律师事务所黄荣楠律师有近10年的文娱法务咨询经验。他列举了电视剧制播过程中一系列可能的纠纷:侵犯编剧署名权、拖欠编剧报酬、挂名编剧、改编权授权期限逾期、改编权授权内容错误等,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些几乎都是创作者的认知盲区。无奈,关于版权的法律论坛竟成了几天来最冷清的一场。固守“诗和远方”时,别忘了还有合同两端的“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