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9年前就已出台“月经假” 姑娘们请过没
我们经常接触的假期有病假、产假、年假、法定假,还没听过“月经假”呢
这月经假可不是杜撰出来的,而是真有!
近日,南京市发布了《南京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样本)》,规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可享受经期休假一天。”简直就是南京广大女同胞的福音啊
男同胞们可能无法体验痛经的感受痛经到底有多痛?
“就像生完孩子接着又生一个”
“就像刚出门就被闪电劈中小腹”
“像被一把螺丝刀无限循环插进肚子”
“像吃下一肚子图钉再被压路机碾过”
“像一刀划开肚子把肠子拽出来打个蝴蝶结再塞回去”
可对于女同胞来说每个月都有那么一两天折磨得人死去活来
而且绝大部分女性大姨妈期间都饱受折磨,情绪也很不稳定,姨妈虐也就算了,还要上班
这节奏简直的疯了!!!所以,月经假很有必要!
其实不止是南京,湖北和安徽也先后实施了月经假,全国的小姑娘都投来羡慕的眼光
上海小囡肯定想问:阿拉上海什么时候才能有月经假啊?
其实,上海早就有月经假的规定,早在1987年,上海市就颁布了《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其中专门有针对月经假期的规定,“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公假一天”,也就是说上海的“月经假”已经实施了29年了!
其他法律规定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痛经假”就已经有了法律规定:
1990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1993年,由原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同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交了关于设立“经期假”的提案,她表示,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78.5%的妇女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因此她建议,应该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附录中其实已经明确说明女性经期不可以从事冷水、低温、体力劳动等多项作业。
原来月经假早已出台,而绝大部分人都没有享受过这个假期,甚至听都没听过,相比较其他的假期月经假在上海为何这么没有存在感呢
1.单位不落实
很多企业表示,让女职工休月经假很难操作,会加大企业的成本和管理难度。如果很多人一起请假,会给企业运行带来问题。
2.女职工羞于开口
来月经本来就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
痛经更是难以启齿
如果碰到男上司
脸皮薄的姑娘
痛死也不会说
大部分人都是忍忍就算了
真的是心疼痛经的姑娘
3.请假需要去医院开证明
请月经假需要去医院开证明
这个证明怎么开?就跟请病假一样,你得先去医院就诊,然后医生开具病假单
但也并非所有痛经者都能开具,应通过医学观察和辅助B超检查来判断
所以说,太麻烦!本来痛经就要休息,还要跑医院折腾一趟,不请也罢
综上,就造成了有假≈无假的局面
女同胞们对此表示很无奈
甚至有人觉得休月经假的话
会加大女性的就业难度
@love心情世界:以后用人单位会在个人履历表上加一栏:是否有痛经史。如果填是,那么你与工作无缘;如果填否,那么你与假期无缘。
@莲欣欣:那怕你工作的再好,再出色,因为是女性也没人敢要了,这不是添乱嘛。
@吃白兔糖的小xixi:这样搞,单位会优先选择男的,再选择已婚已生育的女的,再选择已婚的女的,最后才会是未婚未生育的女的
@Y悟绝人:等着吧休一次,被辞掉
不过,月经假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很有必要,因为痛经实在是太痛苦了,不但会影响身体状况,在工作上也很容易出错,所以该请还是要请,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