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托管给保姆后非正常死亡 家政公司:不负责

2016-12-02信息快讯网

上海两岁女童芊芊,因母亲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将她托管给了通过中介认识的家政人员高某,11月29日,芊芊被高某送至医院时,已经停止呼吸,且全身伴有多出淤青,医生怀疑其为非正常死亡。

报警后,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但涉事的家政公司却说,他们只是中介平台,并不能对介绍的家政人员负责。记者调查发现,家政公司准入门槛低,目前只有行业规范,没有统一的法律监管。

芊芊的母亲肖女士一个人在上海打拼,由于工作繁忙,女儿无力照看,只得把孩子交给从上海互信家政找来的高某夫妇帮忙照顾。

肖女士:“我上班去了,叫钟点工看着。我看一会儿还可以,时间长了也不是办法,就在58同城上找家政公司,阿姨就直接上门来了,200块钱一天。他们家儿子也6岁,才下定决心请这个阿姨的。”

今年11月,肖女士筹划和朋友创业,就把芊芊寄养在家政人员高某夫妇家中,一住就是20天,11月25日,她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女儿去世了,且被送往医院时浑身是伤。肖女士说,看见女儿脸上也有伤,都淤青了,这一只腿上全部都是淤青。

目前,高某夫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以咨询的名义拨打了介绍高某给肖女士认识的上海互信家政,负责人庄女士称,家政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不是强制规定,有证的贵一些。“有育婴师证的,一个月要7000多块,有母婴师证的,就6000多。中介费收取月工资的20%中介费。”

而对于中介介绍家政之后的责任,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就好比婚姻中介,虽然要签署三方合同,但任务只限于介绍双方认识。

庄女士:“一个阿姨在我公司培训,甚至上岗,也有可能到别的公司去报名。”

记者:“相当于他也不归你们公司管了,对吧?”

庄女士:“因为这个行业现在也没办法去管,只能是阿姨跟你之间有什么误会起协调作用。因为我们是一个平台,比如,像是婚介一样,你们结不结婚是另外一回事。”

记者:“那就是说一次性的吗?”

庄女士:“对,一次性。我们不负任何责任。为什么呢,如果阿姨做了什么事情犯了刑法,只能是阿姨承担责任,怎么是我们承担责任。我们只不过是提供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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