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 金山区社会福利院调整老人入住条件

2017-05-04信息快讯网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2016年底我区户籍老年人口比例已达到30%,失能老年人也日益增多。作为区级养老机构,金山区社会福利院承担着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因此,根据国家民政部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有关要求,经区民政局同意,现调整老人入住条件如下:

    1

    基本条件

    老年人申请入住区社会福利院,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一)年满60周岁以上且具有本区户籍;

    (二)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为四级及以上;

    (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

    2

    优先条件

    重点优抚对象、无子女高龄老人、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以及获得省市级劳模或相当称号等突出贡献老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供给。

    3

    施行时间

    新的老人入住条件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申请、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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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社会福利院联系电话:57931621

    区福金评估中心联系电话:5796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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